依所得稅法第17條第1項第2款第2目之2規定,104年度納稅義務人本人、配偶及受扶養直系親屬之人身保險、勞工保險、國民年金保險及軍、公、教保險之保險費,每人每年扣除數額以不超過2萬4千元為限。但全民健康保險之保險費不受金額限制。
辦理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時,若選擇採用列舉扣除額方式者,其保險費列舉扣除額申報應注意以下四大事項:
依所得稅法第17條第1項第2款第2目之2規定,104年度納稅義務人本人、配偶及受扶養直系親屬之人身保險、勞工保險、國民年金保險及軍、公、教保險之保險費,每人每年扣除數額以不超過2萬4千元為限。但全民健康保險之保險費不受金額限制。
辦理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時,若選擇採用列舉扣除額方式者,其保險費列舉扣除額申報應注意以下四大事項:
針對104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彙整以往大眾報稅常見之錯誤,供讀者參考,希望能協助避免申報錯誤。
針對104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彙整以往民眾經常詢問的個人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問題,供讀者參考。
1. 夫妻是否需合併申報?
2. 子女或兄弟姐妹,已年滿20歲未在學、未就業,可否申報其免稅額?
3. 可否列報受扶養親屬保險費?
4. 購屋借款利息如何計算?
5. 納稅義務人本人之學費可否扣除?
5月報稅季將至,家家戶戶均需要申報綜合所得稅。由於綜所稅申報以家戶為單位,家戶成員所得合併申報(例外:符合規定之分居夫妻)。許多人可能因為新婚或婚姻關係的改變,造成綜合所得稅申報方式的改變,而不知該如何正確申報綜所稅。本篇文章,將與讀者分享夫妻、分居夫妻、離婚夫妻,今年(105年)五月該如何申報綜合所得稅。
事業組織設立,是許多人創業夢想的起點。
在你準備摩拳擦掌創業的同時,除了尋找創業資金來源、找尋合適的創業夥伴、調研市場及開發客戶,還有一件很重要的事情,就是成立事業經營的主體。有了公司或行號這個事業主體後,你的事業才能正式展開,包括與上游供應商簽訂供貨合約、與客戶簽訂銷售契約、簽訂事業合作夥伴等,讓營運真正地步上軌道。
因此,創業者常見的一個問題是:「我們應該要設立公司還是行號?」或是「公司與行號有什麼不同?」
藝術品不但是許多人美化居家空間、豐富生活的元素,更被視為投資工具之一。拍賣會上動輒以上億天價買賣收藏品的新聞,屢見不鮮。
由於個人拍賣藝術品、個人以直銷方式銷售商品或提供勞務,及個人銷售飾金之行為,均屬非經常性交易,同時一時貿易盈餘係按純益率6%計算所得,以及古玩、書畫、雕塑品等文物或藝術品,其對應行業代號之營利事業擴大書面審核標準純益率亦為6%。
自2016年1月1日起,個人拍賣文物或藝術品,如未能提供相關證明文件者,改以拍賣收入按6%純益率計算課稅所得。
2月6日大地震造成許多人傷亡,也造成許多民眾及營利事業的財產損失。惠譽會計師事務所提醒受災戶在忙於善後整頓家園時,也別忘了自己的權益,於期限內申請相關稅捐減免。在此整理了申請稅捐減免應注意事項及與地震受災戶較為密切之綜所稅、營所稅、營業稅、貨物稅、菸酒稅、房屋稅及地價稅等稅目之減免規定,供大家參考。
自從刊出了「2016 新制上路(三):證所稅走入歷史」這篇文章後,陸續接到一些朋友的詢問,也發現許多朋友對於所謂的停徵證所稅有所誤解。
其中最大的誤解與疑問就是:
「證券交易所得稅停徵,是否就代表自2016年起,個人出售股票免稅?」
答案是否定的!
立法院在2015年11月17日三讀通過由《所得稅法》第4條之1、第14條之2及第126條條文修正案,刪除《所得稅法》第4條之1證所稅的相關規定。自2016年1月1日起證券交易所得停止課徵所得稅。證券交易損失亦不得自所得額中減除,營利事業之證券交易所得則維持按所得基本稅額條例規定課徵基本稅額(亦即適用最低稅負制),證交稅徵收率仍維持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