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譽會計師事務所《2019年綜合所得稅申報指南》出版!
股利所得28%分開計稅較節稅?留意三個稅負影響!
今年2019年5月申報綜合所得稅時,將首次適用新制申報股利所得,個人可行選擇「股利所得合併計稅」或「單一稅率28%分開計稅」。至於採用那一種方案較有利呢?
一般而言,視個人的綜合所得稅適用稅率而定。
股利所得新制上路!存股族如何節稅?
股票是最廣為人知的全民理財工具,股市的好壞直接影響廣大股民們的消費力,甚至主政者的施政滿意度。股票投資的特性是高預期報酬、高風險、低交易門檻、高流通性。
2018年起,國內股票的股利所得課稅制度有非常重大的變革,今年2019年5月申報綜合所得稅時,將首次適用新制申報股利所得,值得存股族特別留意!
投資有賺錢?「稅後」報酬率呢?
投資理財,在臺灣幾乎是全民運動。坊間的理財書籍、雜誌、電視節目,都是暢銷書排行榜及高收視率的常客。從專業投資人到菜籃族,莫不熱衷投資理財。唯有良好的個人理財規劃,才能夠讓財富累積更有效率,甚至達到財富自由的目標。坊間的理財專家不少,然而懂得投資所涉及稅務問題的專家卻不多。但良好的投資績效若無適當的稅務規劃,可能真正拿到投資人口袋的「稅後報酬」反而不如另一個績效表現較差的投資方案。因此,投資的「稅後報酬」或「稅後報酬率」才是真正衡量個人投資績效的指標。
海外資金,每年匯回670萬免稅?
許多人都有一個迷思,認為只要將海外資金分批匯回,每年匯回金額控制在670萬元以下,就可以免稅。
財政部令:核釋「所得基本稅額條例」第12條規定,有關個人匯回海外資金應否補報、計算及補繳基本稅額之認定原則及檢附文件相關規定
中華民國108年1月31日 財政部台財稅字第10704681060號令:
一、核釋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以下簡稱個人)自中華民國境外、香港及澳門將資金匯回境內(以下簡稱匯回海外資金),其資金性質、應否補報、計算及補繳所得基本稅額之認定原則及相關證明文件:
財政部核釋個人匯回海外資金之課稅規定
財政部於今(31)日發布解釋,明確規範我國居住者個人匯回海外資金不用課徵所得稅的3種態樣,包括:(1)非屬海外所得的資金;(2)屬海外所得,但已課徵所得基本稅額的資金;及(3)屬海外所得,未課徵所得基本稅額但已逾核課期間的資金。並規定相關認定原則與應提示文件,供徵納雙方參考,希望藉此消除外界誤解及疑慮,增加臺商資金回流投資意願。
2018 新制上路(三):股利所得課稅新制
所得稅制優化方案(亦稱「全民稅改方案」)於107年2月7日修正公布,修法重點有「調高標準扣除額等4大項扣除額」、「調降綜所稅之最高稅率級距為40%」、「個人居住者(內資股東)之股利所得課稅新制(廢除兩稅合一稅額設算扣抵制度)」、「調高營所稅稅率」等。稅改方案中最受矚目的即為股利所得課稅新制,除內資股東之外,外資股東和機關團體領取股利也有新的課稅規定。
財政部股利所得課稅新制方案重點及釋例
財政部近日推出全民稅改方案,其中,為建立符合國際潮流的投資所得稅制,研擬我國居住者個人(即內資)股利所得課稅新制,就租稅公平、經濟效率與發展、稅政簡化及財政收入四大面向分析,提出:
- 甲案:定率(37%)免稅
- 乙案:二擇一
- 合併計稅減除可抵減稅額(抵減比率8.5%,上限8萬元)
- 單一稅率(26%)分開計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