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分鐘回顧】本週稅務要聞

本週財稅要聞:

  • 產創條例投抵 國稅局提兩點注意
  • 列報海外所得 小心三地雷
  • 營利事業認列呆帳損失 留意兩要點
  • 企業未實現損失 不得認列
  • 認列商品盤損 注意時限
  • 營業人退換貨 留意兩步驟
  • 仲介進口原料 外匯收入要稅
  • 明年起18歲成年 牽動房地稅
  • 財政部:FTX投資血本無歸 可認列損失
  • 債權人利息收入 應申報
  • 公司解散、廢止 要做三件事
  • 企業政治獻金抵稅 有上限

產創條例投抵 國稅局提兩點注意

為推動產業營運模式加速轉型、鼓勵創新與數位升級,今年7月修正發布《產業創新條例》相關子法,中區國稅局表示,企業須留意修正兩重點,分別為一、明定資安產品或服務的五大功能;二、投資抵減「當年度」認定方式,改以交貨、技術服務提供完成年度認定…(摘自:經濟日報

列報海外所得 小心三地雷

民眾申報海外所得常見三大誤判,導致申報錯誤,包含誤以為海外所得屬查詢所得範圍、誤以為海外基金轉換不會產生課稅問題、誤以為海外財產交易損失可跨類別盈虧互抵。國稅局提醒納稅人避開申報地雷,以免遭補稅甚至處罰…(摘自:經濟日報

營利事業認列呆帳損失 留意兩要點

營利事業發生呆帳損失,可分為債務人倒閉、逃匿、重整、和解或破產宣告等因素,導致債權無法收回;另外,則是債權逾期兩年,經催收後仍未收取本金及利息者,都可在呆帳實際發生時認列損失。台北國稅局提醒營利事業,呆帳損失若要認列,須留意檢附文件和認列年度…(摘自:經濟日報

企業未實現損失 不得認列

台北國稅局提醒,營利事業在列報損失費用常見兩大錯誤,包含超出限額、以及列報未實現損失,依現行稅法規定,除了屬於存貨跌價損失、勞工退休準備金,或備抵呆帳外,營利事業在財務上暫估費用或損失,屬未實現性質,不予認定費用及損失,營利事業在報稅時要注意,以免遭調整補稅…(摘自:經濟日報

認列商品盤損 注意時限

南區國稅局表示,營利事業若發生商品盤損要認列,必須是存貨採永續盤存制,或經核准採零售價法者才能適用,並在事實發生後30日內,檢具清單報請該管稽徵機關調查,或經會計師盤點並提出查核簽證報告,且年度所得稅查核簽證報告經查明屬實,才能列報為當年度損失…(摘自:經濟日報

營業人退換貨 留意兩步驟

台北國稅局表示,營業人在採購貨物或設備時,可以透過賣家所開立的統一發票折抵營業稅,但如果發生退貨、換貨等情形,營業人應要留意兩步驟。首先,須開立「進貨退出折讓證明單」給賣方;再來,在開立折讓單當期,申報扣減進項稅額,以免遭國稅局認定虛報進項,構成漏稅行為…(摘自:經濟日報

仲介進口原料 外匯收入要稅

台北國稅局表示,營業人取得國外公司給予的外匯收入,仍要檢視營業人提供的勞務,是否符合《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規定的外銷勞務,如該勞務的性質為介紹國內買主由國外進口原料者,營業人取得的外匯收入,不得適用零稅率…(摘自:經濟日報

明年起18歲成年 牽動房地稅

《民法》成年年齡自2023年起下修至18歲,台中市地稅局表示,包含房屋稅、地價稅、土地增值稅等房地三稅,都會因子女成年與否而影響租稅優惠適用,提醒民眾可預作準備…(摘自:經濟日報

財政部:FTX投資血本無歸 可認列損失

加密貨幣平台FTX聲請破產,投資人血本無歸,財政部昨(14)日表示,公司帳上若有帳列這筆資產,因FTX破產而滅失,則可依規定認列損失;對個人而言,若屬海外財產交易損失,可在申報最低稅負時與同年度海外財產交易所得盈虧互抵…(摘自:經濟日報

債權人利息收入 應申報

個人依借貸契約給付的利息,屬於債權人的利息所得,台北國稅局提醒,因為債務人為個人,所以無須辦理扣繳憑單申報,不過債權人仍要將利息所得,自行併入實際取得年度的綜合所得總額,課徵綜合所得稅;不能因個人間債務利息所得,在稽徵機關提供的系統查無資料,而未依法誠實申報…(摘自:經濟日報

公司解散、廢止 要做三件事

南區國稅局提醒,公司因故自行解散或廢止營業時,有三項應處理事項,分別為一、辦理稅籍註銷;二、若以貨物來抵償債務,視為銷售須開立發票,繳交營業稅;三、應在解散、廢止或轉讓之日起45日內辦理決算申報,並計算清算所得,在期限內申報…(摘自:經濟日報

企業政治獻金抵稅 有上限

九合一大選進入倒數,台北國稅局表示,營利事業在今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對政黨、政治團體及擬參選人的捐贈,依規定可在辦理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時抵稅,但以不超過所得額10%,總額不超過50萬元為限。另外,有六大情形的營利事業不能捐贈政治獻金,國稅局提醒企業要特別留意…(摘自: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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