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分鐘回顧】本週稅務要聞

本週財稅要聞:

  • 天使投資人租稅優惠 打折
  • 綜所稅申報方式 核定後不變
  • 無形資產攤折成本 有限制
  • 企業防疫支出列費用 不計入員工薪資所得
  • 房地合一制列報成本 兩地雷
  • 不動產買賣 票據付款可省稅
  • 抵稅金額 不得逾所得10%

天使投資人租稅優惠 打折

天使投資人租稅優惠將打折扣,財政部昨(2)日發布公告,自2022年元旦起依據《產業創新條例》天使投資人條款投資屆滿兩年後,自當年度個人綜合所得總額中減除的金額,必須計入個人基本所得額(最低稅負制)計稅…(摘自:經濟日報

綜所稅申報方式 核定後不變

今年綜所稅申報期已結束,台北國稅局表示,已經採用標準扣除額計稅的申報戶,之前想改用列舉扣除額報稅,務必在申報案核定之前申請變更,一經核定後便不允許變更了…(摘自:經濟日報

無形資產攤折成本 有限制

營利事業列報無形資產攤折成本時,要留意法規的限制,北區國稅局表示,稅法可認定的無形資產,以商譽、營業權、著作權、商標權、專利權及各種特許權為限,其餘項目即便在財務上能認列為無形資產,稅務上卻可能無法列報… (摘自:經濟日報

企業防疫支出列費用 不計入員工薪資所得

今年受到新冠肺炎疫情衝擊,許多企業為確保營運順暢,並保護顧客與員工安全,會購買相關防疫物資供員工使用,財政部台北國稅局表示,這些防疫物資相關支出,在申報營利事業所得稅時可列報為費用減除,且可不列為員工的薪資所得…(摘自:經濟日報

房地合一制列報成本 兩地雷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適用房地合一制的不動產交易,在計算「取得成本」時要留意,實務查核過程中發現兩種常見錯誤,第一是按買入時契約上總價計算,第二種是按買入時的實價登錄資料來列報,稅局提醒,若與實際交易買入價格有落差,導致未按實際價款列報成本,恐會衍生補稅問題… (摘自:經濟日報

不動產買賣 票據付款可省稅

許多房地產買賣會涉及印花稅問題,台中市地方稅務局表示,賣方每期收受款項、書立收據時,若對方以匯票、支票等方式支付,並在書立收據時載明票據名稱及號碼,這份銀錢收據就可省下千分之4的印花稅。稅務局提醒民眾可把握節稅權益,省下荷包… (摘自:經濟日報

抵稅金額 不得逾所得10%

企業進行公益捐贈,須留意相關費用及損失列報上限,高雄國稅局表示,各類捐贈抵稅金額,原則上以不超過所得額10%為原則,不過對政府的捐贈,或法規另有規定者,則依其規定…(摘自: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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