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分鐘回顧】本週稅務要聞

本週財稅要聞:

  • 研發投抵 產創、中小企二擇一
  • 居國際供應鏈地位公司 將可享研發投抵25%
  • 企業列報轉投資虧損 三重點
  • 房租 擬改為特別扣除額
  • 已課徵證交稅 不能退還
  • 企業CFC制度 留意豁免門檻
  • 列報醫藥費 須扣除保險理賠
  • 列報學費扣除額 三個注意
  • 停業庫存貨抵債 應開發票
  • 壽險保單 納入遺產申報

研發投抵 產創、中小企二擇一

財政部台北國稅局表示,我國目前有產創、中小企業研發投抵等兩種辦法,業者只能擇一適用。兩種投抵皆涵蓋全職研發人員薪資,還有研究計畫的器材原料、專利權、系統等支出,惟產創投抵近年新增全職研發人員教育訓練費用,較中小企業更優惠…(摘自:工商時報

居國際供應鏈地位公司 將可享研發投抵25%

經濟部預告產創條例第10之2條文,位居國際供應鏈關鍵地位公司,可享研發投抵25%、機器設備投抵5%,適用期間為2023年1月1日至2029年12月31日,共計7年…(摘自:經濟日報

企業列報轉投資虧損 三重點

公司為創造利潤或增加競爭力等原因,會轉投資其他公司,而若面臨被投資公司經營不善,導致產生投資虧損時,依規定可列報投資損失,財政部南區國稅局提醒企業,要留意三大重點…(摘自:經濟日報

房租 擬改為特別扣除額

租屋族有福了!為減輕租屋族負擔,財政部研議修訂租金支出扣除制度,據了解,財部規畫修法方向分兩部分,首先在扣除額類別方面,將朝改列「特別扣除額」方向研議;至於是否要一併調高扣除上限,財部先前認為現行十二萬元額度夠用,但也有討論空間…(摘自:經濟日報

已課徵證交稅 不能退還

買賣股票要課證券交易稅,財政部中區國稅局提醒,即使買賣雙方隨後「反悔」,決定取消交易、解除買賣契約,原本已課徵的證交稅,不能要求國稅局退還…(摘自:經濟日報

企業CFC制度 留意豁免門檻

營利事業受控外國企業(CFC)制度將於2023年上路,財政部台北國稅局表示,CFC有兩大豁免門檻,包括CFC於所在地有實質營運、個別CFC當年度盈餘在新台幣700萬元以下,提醒企業在適用兩大豁免門檻時,要留意相關規定…(摘自:經濟日報

列報醫藥費 須扣除保險理賠

今年綜合所得稅申報至6月底,距離最後申報日不到十天,民眾申報時將醫藥費及生育費列舉,為常見節稅的方式,但高雄國稅局提醒,列舉時有兩點要注意。一、民眾在列舉醫藥費時,記得要減除有保險給付的部分;二、長照項目中非醫療行為費用,不能認列…(摘自:經濟日報

列報學費扣除額 三個注意

民眾申報綜合所得稅,可列報子女的教育學費特別扣除額,每人每年扣除數額以2.5萬元為限,財政部北區國稅局提醒,列報學費扣除額有三大注意事項,第一必須是同一申報戶;第二,僅限就讀大專以上院校的子女學費;第三,已接受政府補助者不得扣除…(摘自:經濟日報

停業庫存貨抵債 應開發票

公司因故解散或廢止營業時,通常會將庫存貨物分配給股東或出資人,有些則會以貨物來抵償債務,財政部台北國稅局提醒,這些情況都仍視為銷售,營業人仍要以時價開立統一發票,並報繳營業稅…(摘自:經濟日報

壽險保單 納入遺產申報

北區國稅局昨(23)日指出,民眾在變更保險要保人時,如果是被繼承人留給子女的保險保單,屬於遺產的一種,應按被繼承人死亡日保單價值併入遺產總額申報遺產稅。另外,有些民眾會使用贈與的方式合法節稅,不過要注意,雖然每年有贈與免稅額220萬元,但贈與人也就是被繼承人死亡前兩年內,贈與給親屬的資產,皆納入遺產總額計算…(摘自: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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