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分鐘回顧】本週稅務要聞

本週財稅要聞:

  • 研發支出抵減方式 二擇一
  • 產創研發投抵 五項目適用
  • 列報未分配盈餘 三個注意
  • 企業未實現損益 不可列報
  • 公司境外股利扣抵 兩關鍵
  • 公司賣股 先試算房地稅
  • 出售自住房地優稅 三要件
  • 法人房地所得 報稅分三種
  • 出售受贈房地 留意成本認定
  • 配偶剩餘財產分配 省稅有術
  • 變更保單要保人 二點留意
  • 壽險生存、死亡給付 稅差很大

研發支出抵減方式 二擇一

《產業創新條例》、《中小企業發展條例》都提供研究發展支出投資抵減,財政部台北國稅局提醒企業,當年度投資研發支出,可在兩種抵減方式中二擇一,第一是支出金額15%內,抵減當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第二是在支出金額10%內,自當年度起三年內抵減各年度營所稅…(摘自:經濟日報

產創研發投抵 五項目適用

為支持企業投入研發,《產業創新條例》提供研究發展支出投資抵減,財政部台北國稅局表示,可適用的研發支出包含全職人員薪資、消耗性器材、專利或技術等、資料庫或軟體、教育訓練費等,都必須專為研究所需而支出,若不符規定,可能導致申報錯誤而被補稅…(摘自:經濟日報

列報未分配盈餘 三個注意

公司未分配盈餘應加徵5%營利事業所得稅,財政部中區國稅局提醒企業申報未分配盈餘,留意三大容易疏忽之處,包括實質投資減除適用範圍、企業合併後申報問題、提列特別盈餘公積減除規定等…(摘自:經濟日報

企業未實現損益 不可列報

新台幣波動不斷,財政部中區國稅局提醒外銷廠商,若有因匯率變動而產生損益,必須是「已實現」情況,才能列報,若損益尚未實現,則不可列為當年度損益,在申報時必須自行調減…(摘自:經濟日報

公司境外股利扣抵 兩關鍵

又到了公司分配股息季節,財政部南區國稅局提醒,公司獲配境外股利時,要留意在境外已繳所得稅能否扣抵。官員表示,有兩個關鍵可以來檢視,第一,是否為直接投資;第二,股利來源地是否為中國大陸…(摘自:經濟日報

公司賣股 先試算房地稅

為防止房市炒作,財政部去年修法將「特定股權交易」納入房地合一課稅範圍,財政部中區國稅局提醒,公司去年若有處分未上市櫃股票,記得留意、並確實計算持股比率,確認是否應列入房地合一課稅範圍…(摘自:經濟日報

出售自住房地優稅 三要件

為了減輕民眾換屋自住負擔,無論是房地合一1.0、2.0稅制都提供自住優惠,不僅稅率可以10%計算,還有400萬元免稅額。財政部高雄國稅局提醒,這項自住房地租稅優惠,須符合三項要件才適用…(摘自:經濟日報

法人房地所得 報稅分三種

適逢報稅季節,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表示,境內法人今年報稅必須留意房地交易所得,因房地合一2.0於2021年7月上路,今年報稅可能同時存在三種課稅方式,包括房地交易舊制、房地合一1.0與2.0…(摘自:工商時報

出售受贈房地 留意成本認定

民眾出售受贈房地,若為適用房地合一案件,應留意成本認定方式。財政部台北國稅局表示,差別在於贈與人是否為配偶,以及贈與人一開始取得房地方式,主要可分為三種情形…(摘自:經濟日報

配偶剩餘財產分配 省稅有術

夫妻其中一方不幸身故後,剩餘財產較少的生存配偶,可主張「配偶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有機會省下不少遺產稅。財政部南區國稅局提醒三大注意事項,包括不可代位申請、留意請求權時效、履行請求權時限…(摘自:經濟日報

變更保單要保人 二點留意

民眾變更保單要保人,記得留意兩件事,避免誤踩稅務地雷。首先,將要保人無償變更為他人,應依規定申報贈與稅;其次,若要保人變更為配偶、子女等,且是在原要保人死亡前兩年內發生,則要記得併入遺產總額課徵遺產稅… (摘自:經濟日報

壽險生存、死亡給付 稅差很大

長輩買自用壽險或年金保單(要保人與被保人為自己),受益人填寫為配偶、子女等法定繼承人,在生存到期或觸發死亡給付時,課稅機制各不同。若為生存給付,需全額併入受益人最低稅負課稅;而死亡給付可扣除3,330萬元,餘額才需計最低稅負,節稅效益最佳…(摘自:工商時報

圖片出處:Jon 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