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分鐘回顧】本週稅務要聞

本週財稅要聞:

  • 支付授權軟體費 可列減除
  • 境外電商報營所稅 四個注意
  • 公司暫停營業 仍應報稅
  • 買家未索取 漏開發票照罰
  • 延期繳稅 復查期限不延長
  • 企業捐贈運動 租稅優惠擴大
  • 繼承海外完稅遺產 依憑證抵稅

支付授權軟體費 可列減除

為鼓勵企業以盈餘投入實質投資,產創條例明定企業自申報107年度未分配盈餘稅起,因經營本業或附屬業務所需,在當年度盈餘發生次年起三年內,以盈餘實質投資達100萬元以上者,投資金額可在計算當年度未分配盈餘稅時,列為減除項目,免加徵5%營所稅…(摘自:經濟日報

境外電商報營所稅 四個注意

5月報稅季,財政部台北國稅局提醒境外電商,在申報營利事業所得稅時留心四大注意事項,包括申請結算申報帳號密碼、申請適用淨利率及貢獻程度、匯款方式、繳納期限等…(摘自:經濟日報

公司暫停營業 仍應報稅

又到5月報稅季,財政部台北國稅局表示,營利事業若暫停營業,仍應依規定向稽徵機關辦理所得稅申報,否則經核定有應納稅額,將被加徵滯報金或怠報金…(摘自:經濟日報

買家未索取 漏開發票照罰

部分營業人銷售貨物或勞務時,由於消費者或買受人並未索取統一發票,因而心存僥倖,未依規定開發票,財政部台北國稅局提醒,這種情況若被國稅局查獲,除補稅外,還會被處以罰鍰…(摘自:經濟日報

延期繳稅 復查期限不延長

財政部提供受疫情影響納稅人可申請延分期繳稅,高雄國稅局提醒,民眾收到稅單,若想提出復查等法定行政救濟,應在原繳款期限次日起30日內申請復查,申請復查期限不因可延分期繳稅而延長,提醒納稅人要留意期限,以免權益受損…(摘自:經濟日報

企業捐贈運動 租稅優惠擴大

為鼓勵企業支持運動產業,立法院去年底三讀通過《運動產業發展條例》部分條文修正,增訂企業透過教育部專戶捐贈給職業、業餘運動業或重點賽事,將可在申報營利事業所得稅時列為費用,最高可按捐贈金額的150%列為費用,從所得額減除…(摘自:經濟日報

繼承海外完稅遺產 依憑證抵稅

財政部台北國稅局表示,台灣籍個人過世時,繼承人應將過世者遺留在境內外全部財產一併申報遺產稅,惟國外遺產多半會先在當地繳遺產稅,繼承人可檢附國外完稅文件回台抵減海外部分遺產稅…(摘自:工商時報

圖片出處:Markus Spisk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