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分鐘回顧】本週稅務要聞

本週財稅要聞:

  • 疫情影響 報繳稅款可展延
  • 營所稅申報 須填關係人資訊
  • 資安產品投資抵減 明定範疇
  • 外籍人才可享兩大租稅優惠
  • 因疫情受隔離治療 房地合一稅可延期報繳
  • 贈股票、房地產未過戶 可退稅
  • 無形資產移轉訂價 兩個注意
  • 稅捐罰鍰復查 留意期限

疫情影響 報繳稅款可展延

扣繳義務人若受疫情影響,可延長申報繳納所扣稅款期限,如在展延期限屆滿時,仍在接受治療、隔離、檢疫,報繳期限可在治療等結束次日起,再展延20日…(摘自:經濟日報

營所稅申報 須填關係人資訊

報稅季已展開,財政部台北國稅局提醒,有從事受控交易且符合一定條件的公司,在辦理營所稅結算申報時,記得要依移轉訂價揭露規定,填寫營所稅申報書中的關係人資訊,包括結構圖、明細表、交易彙總表等…(摘自:經濟日報

資安產品投資抵減 明定範疇

《產業創新條例》今年2月修法將落日期限延長施行期間至2024年12月31日止,同時納入資通安全產品或服務適用投資抵減。工業局日前預告修正子法規,最快5月底可完成修法程序。此修法明定「資通安全產品或服務」範疇,也列出相關規範…(摘自:經濟日報

外籍人才可享兩大租稅優惠

近期行政院積極處理台灣產業人才缺口問題,財政部指出,目前我國針對來台工作的外籍人才提供兩大租稅優惠,包括「薪資租稅減免」可享五年內300萬元以上薪資減半課稅、「費用免課稅」享在台費用免計所得稅…(摘自:經濟日報

因疫情受隔離治療 房地合一稅可延期報繳

受新冠疫情升溫影響,財政部日前公告展延個人綜所稅等5月各項稅捐申報繳納期限,國稅局官員提醒,房地合一稅的申報繳納期限也有展延規定,民眾要留意自己的權益…(摘自:經濟日報

贈股票、房地產未過戶 可退稅

民眾贈與股票或房地產,在尚未過戶前,仍可向國稅局撤回贈與稅申報,並退還贈與稅;不過若是贈與現金,由於現金已經進入受贈人口袋,原則上就不能申請撤回,也不能退稅…(摘自:經濟日報

無形資產移轉訂價 兩個注意

關係企業間無形資產交易應合理收付,留意兩大重點,首先是如何定義無形資產,其次則是如何決定受益合理對價,確保關係企業間交易取得適當報酬,降低稅務機關查核的調整補稅風險…(摘自:經濟日報

稅捐罰鍰復查 留意期限

納稅人對於稅捐稽徵機關核定稅捐及罰鍰不服,想提起復查,必須注意申請期限,以免影響權益。尤其當本稅與罰鍰的申請期限有別時,納稅人可能會不小心逾期申請,導致本稅部分因不符程序遭到駁回,提醒納稅人務必留意…(摘自: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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