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分鐘回顧】本週稅務要聞

本週財稅要聞:

  • 員工股權獎酬 可申請緩課
  • 研發投資抵減 須事前申請
  • 放寬租稅優惠 自辦教育訓練也適用
  • 租賃改良物 不適用投資抵減
  • 申報房地合一稅 三點注意
  • 企業扣繳三大疏失 報你知
  • 台企發股利給紙上公司 扣繳率21%
  • 二等親買賣股票 未提證明視同贈與
  • 家人過世 記得代報綜所稅
  • 繼承房地無力還貸款 有解
  • 繼承人拿回產權 要補遺產稅
  • 調職賣屋 沒自住要課重稅
  • 企業設職福會 留意稅事

員工股權獎酬 可申請緩課

企業為留才及激勵員工,可以考慮活用產創條例提供的租稅優惠,員工取得股權類的獎酬後,可以申請緩課所得,若持續在同公司,或持股逾半的子公司服務滿二年以上,便可於出售時,從取得時價、出售時價二者之間,擇低計算所得…(摘自:經濟日報

研發投資抵減 須事前申請

去年有投入研發活動的企業留意,台北國稅局表示,研發支出投資抵減的租稅優惠,須採事前申請制,申請期間從隔年2月開跑,提醒企業盡早提出申請,在今年報稅季前獲得優惠資格…(摘自:經濟日報

放寬租稅優惠 自辦教育訓練也適用

企業投入研發活動,近年有放寬租稅優惠的適用範圍,台北國稅局指出,包括自辦教育訓練活動,或是派出全職研發人員參與外部教育訓練費用,目前皆已列入適用的範圍,營利事業可多加利用…(摘自:經濟日報

租賃改良物 不適用投資抵減

《產業創新條例》提供未分配盈餘實質投資減除優惠,財政部台北國稅局表示,企業列報時須留意實質投資範圍,公司若承租房屋,將其增建為櫃位、門市等,這類「租賃改良物」不算實質投資範圍,相關資本支出不能列為未分配盈餘減除項目…(摘自:經濟日報

申報房地合一稅 三點注意

去年7月房地合一2.0稅制上路,營利事業比照個人,依據持有期間採差別稅率,今年5月申報營所稅時,營利事業可能將首次採用差別稅率計算房地合一稅,財政部及國稅局提醒企業,在申報房地合一稅時應留意三大注意事項…(摘自:經濟日報

企業扣繳三大疏失 報你知

國稅局每年都會針對公司是否依規定辦理扣繳及申報展開檢查,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表示,實務上常發現三大類疏失,分別是申報疏失、所得類型疏失、扣繳率疏失,提醒扣繳義務人自行檢視帳簿憑證,若發現有未依規定辦理,在未經檢舉、調查前趕緊補報補繳,才能減輕處罰…(摘自:經濟日報

台企發股利給紙上公司 扣繳率21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台灣企業配發股利給海外個人或企業如台商海外紙上公司,自2018年起必須依規定扣繳率21%辦理扣繳,而且自2019年起不能適用半數未分配盈餘稅額抵減扣繳稅額…(摘自:工商時報

二等親買賣股票 未提證明視同贈與

財政部指出,二等親之間的買賣行為,如果沒有支付價款確實證明,國稅局將視為贈與,課徵10%~20%贈與稅。另個人間買賣股票,買家即為證交稅的代徵人,必須依股票成交價繳納千分之三的證交稅…(摘自:經濟日報

家人過世 記得代報綜所稅

家人過世,對家屬而言,不只要處理遺產稅的後事,高雄國稅局提醒,在納稅義務人死亡當年度,原則上仍應課徵綜所稅,須由配偶、受扶養親屬協助申報;若無以上人員幫忙申報,這項工作就會落到繼承人頭上…(摘自:經濟日報

繼承房地無力還貸款 有解

對於繼承房地卻因高額貸款無力清償,必須出售以償還貸款的民眾而言,在申報房地合一稅時,享有兩大優惠,協助納稅人減輕負擔。首先適用稅率可以非自願因素的20%來計算;其次貸款餘額超過房地現值部分,視為「額外負擔」,可自房地交易所得中減除…(摘自:經濟日報

繼承人拿回產權 要補遺產稅

被繼承人死亡後,可能有部分財產仍在打官司,台北國稅局表示,此類案件在法院判決出爐後,若判定產權屬於被繼承人,繼承人應於判決確定日起算六個月內,補報遺產稅…(摘自:經濟日報

調職賣屋 沒自住要課重稅

非自願售屋條件要看仔細。財政部南區國稅局21日指出,近期有台南民眾因調職要出售持有兩年內房地,但適用調職、裁員的非自願售屋僅限個人設立戶籍的實際居住房地,否則仍適用房地合一2.0課徵重稅45%…(摘自:工商時報

企業設職福會 留意稅事

大公司每年依法提撥福利金後,北區國稅局表示,與員工福利相關的支出,除了員工醫藥費之外,列報費用時須優先抵減職福金,以免重複享受租稅減免,被剔除補稅…(摘自:經濟日報

圖片出處:Matt Callo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