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分鐘回顧】本週稅務要聞

本週財稅要聞:

  • 營業稅獵漏 鎖定七大行為
  • 未分配盈餘投抵 留意兩日期
  • 企業報房地合一稅2.0 仍適用抵減
  • 贈與自家未掛牌股 留意計價
  • 出售繼承屋 留意適用稅制
  • 死亡年度房地稅 從遺產扣除
  • 被併公司虧損 不能列報減除
  • 商家上傳電子帳簿 可享兩大獎勵措施

營業稅獵漏 鎖定七大行為

營業稅抓漏,國稅局鎖定七大樣態,包括未辦稅籍登記、短漏開發票、開立不實發票幫助他人逃漏稅等,呼籲營業人檢視申報狀況,儘快補報補繳所漏稅款,以免被國稅局查獲挨罰…(摘自:經濟日報

未分配盈餘投抵 留意兩日期

營利事業以未分配盈餘從事實質投資,達一定條件可適用《產業創新條例》租稅優惠。財政部台北國稅局提醒企業,適用這項優惠時,應留意兩項日期,第一是投資日,第二是投資金額支付日,兩日期都要在盈餘發生年度次年起三年內,才能適用…(摘自:經濟日報

企業報房地合一稅2.0 仍適用抵減

今年5月營所稅申報時,將是企業首度面臨房地合一稅2.0的申報,官員表示,近來收到許多營利事業詢問,報繳房地合一稅2.0時,能否適用租稅優惠?答案是肯定的;官員說,雖然房地合一稅2.0的所得額、適用稅率,皆與營利事業其他所得分開計算,但其性質仍屬於當年度應納的「營所稅」,可以適用租稅優惠…(摘自:經濟日報

贈與自家未掛牌股 留意計價

未上市櫃的中小型公司負責人若贈與股票給他人,應留意贈與價值計算方式,尤其若公司投資科目含有上市櫃公司或興櫃公司,應分別以贈與日的收盤價或興櫃股票的當日加權平均成交價,來調整公司資產淨值,據此計算贈與未上市櫃股票價值,課徵贈與稅…(摘自:經濟日報

出售繼承屋 留意適用稅制

轉賣繼承取得的不動產,課稅規定有很多眉角,高雄國稅局指出,出售時間的認定,是以被繼承人取得的日期為準,若是家人在2015年以前取得的房地,可以適用房地課稅舊制,不用課徵房地合一稅…(摘自:經濟日報

死亡年度房地稅 從遺產扣除

過世家人名下留有不動產,台北國稅表示,其死亡年度的地價稅與房屋稅,可以作為遺產稅計算時的減項,按其生存期間占課稅期間的比率,從遺產總額中扣除…(摘自:經濟日報

被併公司虧損 不能列報減除

企業併購後,要留意稅務規定。財政部北區國稅局提醒,合併後存續公司申報當年度未分配盈餘,在列報以往年度虧損時,僅限公司本身帳載虧損,不能申報減除消滅公司以前年度虧損…(摘自:經濟日報

商家上傳電子帳簿 可享兩大獎勵措施

營利事業善用網路或媒體提示電子帳簿,享有不少獎勵,若全年所得額、短漏所得稅額等皆符合所訂條件,未來兩年的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案件,將可不被國稅局列入選案查帳…(摘自:經濟日報

圖片出處:Jon 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