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週財稅要聞:
- 春節效應 兩類稅務申報延長
- 特定股權交易 牽動房地稅
- 5G、智慧機械 投抵延長
- 年終逾86,001元 須扣5%稅款
- 法人股東領董監酬勞 要稅
- 年底帳面匯損 不能列損失抵稅
- 繼承獨資商號 二個注意
- 破解CFC 家族企業節稅有撇步
- 除籍後享自住地價稅 有前提
春節效應 兩類稅務申報延長
因應春節假期將至,財政部表示,二類稅務申報時程將順應延長,各類所得憑單的申報截止日比較急迫,僅順延至2月7日;按月及按季課徵的營業稅,繳納期間則改為2月11日至21日…(摘自:經濟日報)
特定股權交易 牽動房地稅
房地合一稅新規上路,針對特定股權交易樣態,財政部最新函釋認定,如果是間接持股且股權未過半,可按關係企業各層持有比率,相乘計算持股情形,最後合併計算影響力,作為認定房地合一稅申報義務的標準…(摘自:經濟日報)
5G、智慧機械 投抵延長
立法院昨(27)日三讀通過《產業創新條例》第10條之1修正草案,延長智慧機械及第五代行動通訊(5G)系統投資抵減適用年限至2024年12月31日,並自今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新增資安投資抵減優惠。經濟部表示,將有助台灣強健5G產業供應鏈,促進資安產業投入創新研發…(摘自:經濟日報)
年終逾86,001元 須扣5%稅款
正值歲末,許多企業會發放年終獎金,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表示,年終獎金每次給付金額若未達扣繳起扣點,以2022年而言為86,001元,可免予扣繳;但若達起扣標準,公司記得要按給付總額扣取5%稅款,並在下月10日前繳納國庫…(摘自:經濟日報)
法人股東領董監酬勞 要稅
公司擔任法人董監事,從另一家公司取得的董監酬勞,應在取得年度列報為收入課稅。財政部台北國稅局表示,近期發現有公司搞錯「董監酬勞」與「國內公司股利收入」的課稅規定,導致被補稅處罰,提醒企業留意…(摘自:經濟日報)
年底帳面匯損 不能列損失抵稅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表示,企業認列兌換損益有財稅差異,在財務會計上,企業帳上外幣資產或負債按照每年年底匯率調整,為帳面兌換損益;但是在稅務申報上,基於核實課稅原則,僅限以實現者為限,也就是要實際發生匯損才可以抵稅…(摘自:工商時報)
繼承獨資商號 二個注意
原老闆過世後繼承獨資商號,小老闆將面臨稅務申報義務,高雄國稅局指出,在繼承資產時,符合獨資資產轉讓的定義,須辦理該商號的決算及清算申報;不過存貨及資產移轉時,則可以免課營業稅…(摘自:經濟日報)
破解CFC 家族企業節稅有撇步
CFC(受控外國企業)課稅制度即將於明年上路,新制對股權較單一的家族性海外控股公司,容易落入課稅範圍;反倒是若家族已經將境外公司股權分散給不同家族成員,就可望排除在CFC課稅範圍外…(摘自:經濟日報)
除籍後享自住地價稅 有前提
受到疫情影響旅居在外,近期才回台過年的國人留意,台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指出,若因疫情出境二年以上未返國,在台已經沒有戶籍,將導致地價稅大增,回國後須重新申請自用住宅用地優惠…(摘自:經濟日報)
圖片出處:Jon 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