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分鐘回顧】本週稅務要聞

本週財稅要聞:

  • 基本生活費19.2萬 不必課稅
  • 列報扶養親戚 須共同生活
  • 營所稅紓困資格放寬 59萬家中小企業可適用
  • 屬有無特定人支出 廣告、交際費 列舉上限有別
  • 融資租賃購車 留意扣抵樣態
  • 小客車二情況抵營業稅
  • 外銷貨物勞務 留意認列時點
  • 三類網路交易 發票開法有別
  • 全球最低稅負制 門檻調整
  • 台商海外避稅 明年封殺
  • 借名登記不動產交易 須申報
  • 主張調職出售 無法減稅

基本生活費19.2 不必課稅

近年物價波動不斷,每個人免稅幅度也提高,台北國稅局表示,今年5月申報2021年度綜合所得稅時,家戶中每人皆可享基本生活所需費用19.2萬元,不會受到課稅;而免稅額、扣除額等變動,則是明年申報才適用…(摘自:經濟日報

列報扶養親戚 須共同生活

列報扶養親戚來節稅,須留意相關要件,北區國稅局表示,扶養的認定取決於有無共同生活,以及實際扶養的客觀事實,如果僅是單純給與資助或生活費,未必能符合節稅資格…(摘自:經濟日報

營所稅紓困資格放寬 59萬家中小企業可適用

因應疫情紓困考量,財政部今(20)日表示,今年5月申報營所稅時,針對全台約59萬家年營收在3,000萬元以下的中小企業,將延續去年上路的紓困措施,若去年營收較2019、2020任何一年度衰減30%以上,擴大書審純益率可以打八折,相當於減稅二成紓困…(摘自:經濟日報

屬有無特定人支出 廣告、交際費 列舉上限有別

每年春節前,企業多半會送禮給客戶。高雄國稅局指出,公司為擴展業務支付費用給「特定人」屬於交際費,列舉支出不能超出上限。但如果是活動及宣傳,針對「不特定人」所支出,則屬於廣告費,無列舉上限…(摘自:工商時報

融資租賃購車 留意扣抵樣態

針對營業人融資租賃購車的模式,財政部近日函釋,訂出五類不得扣抵營業稅的要件,若符合五類可實質取得車輛所有權的租賃行為,在稅上將視為分期付款,租賃的進項稅額,比照直接購車的情形,不得扣抵銷項稅額…(摘自:經濟日報

小客車二情況抵營業稅

對於自用乘人小客車扣抵營業稅的限制,財政部指出,如果車輛不限於供高階幹部使用,且是由營利事業集中或統一管理,有機會照常抵稅…(摘自:經濟日報

外銷貨物勞務 留意認列時點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適逢跨年度期間,營利事業外銷貨物要特別留意收入認列時點,其中外銷貨物是依據報關日或包裹郵戳等作為認定標準,而非到貨時間;外銷勞務則是以勞務提供完成日為準…(摘自:經濟日報

三類網路交易 發票開法有別

數位經濟時代,人人都能從事網路代購、當老闆,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表示,常見民眾經營型態,主要分為代購、代收轉付、買賣三種,開立統一發票的方式各不相同,提醒營業人留意,以免因一時疏忽短漏報銷售額,而遭國稅局處罰…(摘自:經濟日報

全球最低稅負制 門檻調整

關注國際稅改動態,財政部賦稅署長許慈美昨(11)日指出,根據全球最低稅負制新版範本,適用對象有稍作放寬,在連續四個年度間,有二年營收達7.5億歐元的企業集團,才須申報全球最低稅負…(摘自:經濟日報

台商海外避稅 明年封殺

因應全球最低稅負制來襲,行政院昨(14)日正式核定,將從2023年1月1日開始,讓受控外國企業(CFC)課稅制度正式上路,未來我國將有權對台商在租稅天堂的關係企業盈餘課稅…(摘自:經濟日報

借名登記不動產交易 須申報

針對營業人轉賣農地違章工廠的行為,中區國稅局表示,即便土地、廠房皆借名登記在他人名下,仍視為該營業人應稅的債權買賣行為,應申報營業稅及營所稅…(摘自:經濟日報

主張調職出售 無法減稅

房地合一稅2.0上路後,中區國稅局表示,觀察常見的申報錯誤,發現常有賣家交易出售預售屋,主張工作調動等非自願因素尋求減免,但由於預售屋尚未實際入住,國稅局並不接受這類減免主張…(摘自:經濟日報

圖片出處:Howard Lak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