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分鐘回顧】本週稅務要聞

本週財稅要聞:

  • 所得稅申報延至6月底 房屋稅不變
  • 列報佣金抵稅 三大證明不可少
  • 賣房賠錢 也要申報房地合一稅
  • 長照扣除額 三族群不適用
  • 入住機構逾90日 才能列報長照扣除
  • 房屋稅單來二張? 原來是車位公設被課稅
  • 資金匯回租稅優惠 二選一
  • 台商申報大陸地區來源所得 須以收入總額報稅
  • 大陸所得 課稅比照國內稅制

所得稅申報延至6月底 房屋稅不變

財政部12日拍板,因應疫情升溫且我國有近七成民眾尚未申報,我國將全面延長所得稅申報期間至6月30日止;而房屋稅為開單課徵,繳稅期限仍維持5月31日…(摘自:工商時報

列報佣金抵稅 三大證明不可少

財部北區國稅局表示,營利事業列報佣金支出必須檢附合約、匯款資料及仲介勞務證明文件供查核,否則不能列報費用抵稅…(摘自:工商時報

賣房賠錢 也要申報房地合一稅

房地合一稅2.0即將來襲,坊間投資客可能急於脫手房產,南區國稅局提醒,個人就算是賠本出售,只要不動產屬於房地合一稅的課徵範圍,仍應依稅法規定,在一個月內完成申報,以免受罰…(摘自:經濟日報

長照扣除額 三族群不適用

長照特別扣除額是近年新增的重要扣除額之一,每人每年最多可享12萬元扣除額度,北區國稅局表示,欲列報此項扣除額,須留意法定的排富條款,包括適用綜所稅率20%以上、股利所得採分離課稅、須課徵所得基本稅額等,上述三類高收入族群,無法享有長照扣除額的優惠…(摘自:經濟日報

入住機構逾90 才能列報長照扣除

綜所稅長照扣除額適用許多對象,高雄國稅局表示,其中針對入住住宿式機構的長者,本人或家人在報稅時,需留意入住期間的規定,全年須入住機構達90日以上,當年度才能適用長照扣除額,定額減除12萬元所得…(摘自:經濟日報

房屋稅單來二張? 原來是車位公設被課稅

有些人名下只有一間房,為什麼最近會收到二張房屋稅單呢?基隆市稅務局指出,這類情形可能是車位內含公設惹的禍,雖然車位本身免房屋稅,但由於車位所內含的公設部分,因此會讓屋主負擔到額外的房屋稅…(摘自:經濟日報

資金匯回租稅優惠 二選一

企業去年如果有申請境外資金回台,今年申報營所稅時,應留意對智慧機械、5G等資本支出,與專法租稅優惠僅能擇一適用…(摘自:經濟日報

台商申報大陸地區來源所得 須以收入總額報稅

台商申報中國大陸地區來源所得時,要留意須以「收入總額」列報,高雄國稅局表示,陸方在所得稅方面,也可能會有部分扣除額的設計,如果台商回台申報所得金額,誤將陸方的扣除額減除,可能會構成短漏報所得,因而遭受補稅加罰…(摘自:經濟日報

大陸所得 課稅比照國內稅制

5月報稅季來臨,財政部國稅局指出,依照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24條規定,我國法人、自然人若有大陸地區來源所得,必須與台灣地區合併申報綜所稅,但如在大陸當地已繳納稅負,可依憑證從我國應納稅額中扣抵,減少重複課稅負擔…(摘自:工商時報

圖片出處:Markus Spisk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