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分鐘回顧】本週稅務要聞

本週財稅要聞:

  • 中小企研發抵減 受理申請
  • 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有新規
  • 房地合一稅 2方向修法
  • 虧損企業漏報所得 照罰
  • 申請稅額復查 期限不變
  • 外資享股利優稅 月底前申請
  • 信託傳承財富 三情況要稅
  • 資產公益信託 有條件
  • 陸稅務匯算 台幹別忘申報
  • 境外溢繳稅款 不得扣抵
  • 商家試營運 須登記稅籍
  • 年終獎金給付 留意員工國籍
  • 營建合約 雙方須繳印花稅

中小企研發抵減 受理申請

全台廣大的中小企業注意,台北國稅局表示,即日起至5月底前,已經開始受理中小企業研發投資抵減申請,可以留意申請資格、抵減金額及申請程序等三大重點,為企業爭取到合法節稅額度…(摘自:經濟日報

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有新規

以往提列法定盈餘公積時,計算基礎比較單純,只要用當期稅後淨利來計算即可,不過在新版規定當中,諸如財會準則版本變動、公司的福利政策改變、投資項目造成的股東權益調整等,這些可能會影響當年度未分配盈餘的變動,也要跟稅後淨利一併納入計算…(摘自:經濟日報

房地合一稅 2方向修法

政府打炒房打算祭出連環招,知情官員表示,跨部會房市健全小組近期將召開會議,審視房市變化並訂出後續時程;據悉,財政部將在會中提出房地合一稅修法版本,將現行持有「一年」內課百分之四十五重稅,調整為持有「兩年」內;此外為避免投資公司炒房,財政部版本也將境內法人交易房產納入房地合一稅…(摘自:經濟日報

虧損企業漏報所得 照罰

即便公司去年沒賺錢,報稅時仍要小心漏報罰則,中區國稅局表示,就算當年度因為虧損、享有租稅優惠,導致沒有應納稅額,如果被國稅局查獲有漏報所得,還是會依規定倍數處罰…(摘自:經濟日報

申請稅額復查 期限不變

去年因應新冠肺炎疫情,財政部祭出紓困措施,民眾受疫情影響可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稅,不過國稅局提醒,民眾若要申請復查,仍維持原期限,也就是原繳稅期限隔日起算30日內,不因稅局核准延分期而展延復查期限,提醒納稅人留意自身權益…(摘自:經濟日報

外資享股利優稅 月底前申請

為炒熱台股投資風氣,台北國稅局表示,近年稅法針對外國機構投資人適用租稅協定優惠,有部分規定鬆綁,申請流程已經大幅簡化;另外也提醒外資法人把握申請時間,若能於2月底前提出,才來得及於今年第1季股利發放前,完成預先核釋程序…(摘自:經濟日報

信託傳承財富 三情況要稅

高資產人士運用家族信託傳承財富,當心三種情況可能被課贈與稅,中區國稅局表示,只要信託契約讓他人受益,包括立約時、契約中變更,以及追加信託財產等情況,都視為贈與,應申報贈與稅…(摘自:經濟日報

資產公益信託 有條件

若想透過信託做公益,北區國稅局表示,在捐贈財產之前,須先完成遺產或贈與稅申報,取得不課稅證明書後,才可以向主管機關辦理移轉登記…(摘自:經濟日報

陸稅務匯算 台幹別忘申報

薪資、勞務報酬、稿酬及特許權使用費等四項所得,大陸即將於3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展開個人所得稅匯算清繳作業,若有須補稅或退稅的案件,須主動進行申報,以免影響稅務上的信用紀錄…(摘自:經濟日報

境外溢繳稅款 不得扣抵

跨國企業都愛用租稅協定節稅,但是可節稅卻沒申請的情況,就要多加小心;高雄國稅局表示,我國企業在租稅協定國做生意時,如果忽略租稅協定而多繳納當地稅負,溢繳部分也無法扣抵國內應納營所稅額…(摘自:經濟日報

商家試營運 須登記稅籍

商家開業初期,先舉辦試營運活動測試市場,要注意營業稅規定,南區國稅局表示,只要已經在固定營業場所開業,無論正式營運還是試營運,首先都一定要辦稅籍登記;試營運期間也要留意,只要國稅局核定須開發票,便不能主張試營運而不開,否則將會視情況進行裁罰…(摘自:經濟日報

年終獎金給付 留意員工國籍

多數企業已在年前完成年終獎金發放,高雄國稅局表示,根據給付對象不同,年終獎金的扣繳規定也有差別,企業給付國內員工時,年終獎金要跟月薪分開計算,若達起扣點,單獨依5%稅率扣繳所得;如果是給付外籍員工,則要跟月薪併計,最高可能須扣繳18%所得稅…(摘自:經濟日報

營建合約 雙方須繳印花稅

在營建工程等勞務承攬合約當中,可能會出現一式二份,由立約雙方各執一份的情形,台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在此種合約模式當中,立約雙方都負有納稅義務,二份合約都須貼用足額的印花稅票,以免經查核違規挨罰…(摘自:經濟日報

圖片出處:Howard Lak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