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分鐘回顧】本週稅務要聞

本週財稅要聞:

  • 買賣未完成簽證股票 列財產交易所得課稅
  • 企業證交所得課稅 二個注意
  • 房地合一虛列成本 當心挨罰
  • 貨品交付 預收款轉列收入
  • 成年年齡下修 牽動節稅權益
  • 稅務紓困復查 留意期限
  • 營業人交易 開三聯式發票
  • 全球最低稅負制 盯兩重點

買賣未完成簽證股票 列財產交易所得課稅

部分未上市櫃公司可能出於疏忽,未完成股票發行程序,北區國稅局表示,此類股權交易雖然仍可成立,但卻無法視為證券交易,須列為財產交易所得,併入所得稅課稅…(摘自:經濟日報

企業證交所得課稅 二個注意

企業買賣股票並非完全免稅,須注意我國二項稅制設計,台北國稅局指出,首先,證交所得雖原則上免納所得稅,但應計入基本所得額計稅;其次,若是出售長期持有達三年以上的股票,相關所得可享稅務減免…(摘自:經濟日報

房地合一虛列成本 當心挨罰

房地合一稅制上路多年,國稅局常發現民眾透過虛列成本或費用的方式,來達到避稅效果,國稅局表示對此類案件將加強選查。近期就有納稅人刻意未提供正確成本資料、或虛增房地成本等情況,被國稅局查獲補稅…(摘自:經濟日報

貨品交付 預收款轉列收入

營利事業預收貨款是常見的商業行為,財政部台北國稅局表示,常有公司先預收貨款、開發票,但後續交貨後,卻忘了將預收貨款轉列為營業收入,導致漏報所得稅,提醒營利事業留意…(摘自:經濟日報

成年年齡下修 牽動節稅權益

明年綜所稅、遺贈稅免稅額可望提高,不過2023年起,民法成年年齡將從20歲下修至18歲,將影響遺產稅「直系血親卑親屬扣除額」、所得稅列報扶養子女免稅額適用資格等,相關節稅權益也可能跟著縮水…(摘自:經濟日報

稅務紓困復查 留意期限

今年綜所稅申報期延長,許多人最近才收到國稅局寄發的補稅通知,南區國稅局指出,特別針對已申請延、分期稅務紓困的民眾,要留意復查申請的期限,仍是依法定期限為準,適用紓困措施不會延後復查期間…(摘自:經濟日報

營業人交易 開三聯式發票

營業人之間的交易,開發票的規格要講究,中區國稅局表示,即便銷售對象是未使用發票的小規模營業人,仍應按規定開立三聯式發票,載明買受人名稱及統一編號,否則將依法開罰…(摘自:經濟日報

全球最低稅負制 盯兩重點

全球最低稅負制相關豁免及抵減措施,已逐漸明朗化,會計師指出,值得注意的重點有二,首先,為鼓勵跨國企業投入實質生產,將針對集團的有形資產及薪資,提供一定比重的免稅額。其次,訂定一定的營收標準,集團中營收貢獻較低的事業體,可以不必納入計稅…(摘自: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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