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分鐘回顧】本週稅務要聞

本週財稅要聞:

  • 研發補助 申請投抵要扣除
  • 未分配盈餘投抵 三大要件
  • 享優稅設備出借 恐被追稅
  • 創投適用盈虧互抵 三條件
  • 所得稅制恢復 創投公會:排除原則要明確
  • 未上市股交易稅事 二個問號
  • 繼承股票 配股時間課稅有別
  • 企業三類憑單 下月申報
  • 物價穩 綜所稅免稅額不調
  • 台商申報大陸所得 三點注意
  • 台商注意 陸啟動數位查稅
  • 店家開錯發票 主動更正免罰
  • 家人代管收租 留意贈與稅
  • 包租代管 擬不追稅
  • 房屋無償供手足開店 要稅
  • 短期賣屋 6情況享房地合一優惠

研發補助 申請投抵要扣除

《產業創新條例》第10條提供研發支出投資抵減,不過財政部北區國稅局提醒,為避免同一筆研究發展費用享有雙重優惠,公司因從事研發取得的政府補助款,除應在申報營利事業所得稅時列報收入,在申請投資抵減時也應自研發支出中減除…(摘自:經濟日報

未分配盈餘投抵 三大要件

未分配盈餘投資抵減條款,是來自去年修法通過的《產業創新條例》23-3條,在保留盈餘年度的後三年內,用於實質投資的支出,可以列為當年度未分配盈餘的減除項目,可以免加徵5%營所稅…(摘自:經濟日報

享優稅設備出借 恐被追稅

已申報未分配盈餘投資抵減的企業要注意,北區國稅局表示,申請抵減的資產,在三年內都要維持自行使用,如果在期間內轉借、出租、轉售、退貨給他人,租稅優惠將被取消,且恐面臨追稅、外加利息…(摘自:經濟日報

創投適用盈虧互抵 三條件

不少創投事業採有限合夥模式經營,台北國稅局表示,有限合夥法人如果能比照公司法人的標準,達成如期申報、帳冊簿據完備等條件,也能適用十年內盈虧互抵規定…(摘自:經濟日報

所得稅制恢復 創投公會:排除原則要明確

財政部「所得基本稅額條例」修正草案在行政院過關,未公開股票出售所得超過600萬者,都要課徵20%所得稅,不過,為保障高風險新創事業在設立未滿五年內交易股票者,可以排除。創投公會理事長邱德成11日強調,感謝財經部會對新創事業的支持,亦呼籲各界要堅持兩大原則:一、明確高風險新創事業之定義;二、限定適用於5+2等政策產業…(摘自:工商時報

未上市股交易稅事 二個問號

個人買賣未上市櫃股票的交易所得,擬回歸最低稅負課稅,會計師指出,未來稅制設計會產生兩項疑義:首先,有限合夥創投事業的個人合夥人,能否持續適用免稅,還有釐清空間。其次,若立法延宕,仍要追溯到修法前所得追稅,制度合理性仍有疑義…(摘自:經濟日報

繼承股票 配股時間課稅有別

繼承遺產應注意獲配股利時間。國稅局15日指出,若公司在繼承日前配股,股利也要課遺產稅;若繼承日後配股,則要計入繼承人綜所稅或採股利分離課稅方式…(摘自:工商時報

企業三類憑單 下月申報

歲末年初時期,企業將面臨不少待處理的稅務工作,中區國稅局指出,今年度包括各類所得扣繳憑單、股利憑單及信託所得等三類申報期限,都將從明年1月1日開始受理申報…(摘自:經濟日報

物價穩 綜所稅免稅額不調

財政部昨(16)日公告,110年度綜所稅、所得基本稅額的各項免稅額、扣除額、課稅級距皆維持不變,也就是說,綜所稅免稅額仍維持每人8.8萬元、標準扣除額也維持12萬元,個人最低稅負制免稅額也維持670萬元,後年報稅適用…(摘自:經濟日報

台商申報大陸所得 三點注意

每年申報營所稅時,如果涉及中國大陸來源所得,要留意三個重點,台北國稅局表示,第一,以海外公司轉投資大陸,因而繳納的大陸所得稅,也可申報扣抵國內營所稅;第二,若要申報扣抵,要留意扣抵額度限制;第三,投資收益要按照權責發生年度來認列…(摘自:經濟日報

台商注意 陸啟動數位查稅

自2020年11月起,中國大陸包含北京、上海、廣州、深圳等15個地區的社會保險將交由稅務部門徵收,大陸稅局掌握社保(類似台灣勞保)、個人所得稅申報資料,交叉查核台商企業稅與社保、台幹與台商個人稅…(摘自:工商時報

店家開錯發票 主動更正免罰

知名糕餅店曾記麻糬近日傳出實習生誤開發票事件,店家擔憂收不回發票,恐衍生數十萬元營業稅負擔,財政部北區國稅局昨(15)日表示,店家不必擔心,只要儘快向主管稽徵機關報備,更正為實際交易資料,就不會衍生額外的稅額以及罰則…(摘自:經濟日報

家人代管收租 留意贈與稅

爸爸將房產交給兒子經營收租,要留意綜合所得稅的申報規定,台北國稅局表示,即便一切租賃事宜都交給他人代理,所得申報義務還是在原屋主身上,甚至還會衍生贈與稅申報義務…(摘自:經濟日報

包租代管 擬不追稅

據了解,內政部擬修正「住宅法」,將從租稅面吸引房東加入,初步方向將修法降低包租代管房東「被查稅」疑慮,不要再往回追稅,破除房東心魔,鼓勵有殼族、多屋族釋出房源的同時不必擔心被翻舊帳,提升加入包租代管誘因…(摘自:經濟日報

房屋無償供手足開店 要稅

無償提供不動產供家人開業做生意,當心多繳一筆稅,中區國稅局表示,若是無償出借自有店面給父母開業,不會有額外負擔;但如果是無償出借給兄弟姐妹,就得依照當地租金水準,多設算一筆所得稅收入…(摘自:經濟日報

短期賣屋 6情況享房地合一優惠

房地合一稅自2016年上路,短期賣屋最高將課徵45%高稅率。不過財政部表示,若民眾落入六種非自願出售房屋情況,可免受房地合一制規範、直接適用20%優惠稅率,包括清償債務、負擔醫藥費、受家暴需轉賣房屋、非自願離職、調職、房屋遭他人越界建築…(摘自:工商時報

圖片出處:Matt Callo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