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分鐘回顧】本週稅務要聞

本週財稅要聞:

  • 企業防疫補助 免納最低稅負
  • 企業挺公共建設 祭五優稅
  • 國稅局:帳面匯兌損失 申報營所稅時不能扣除
  • 個人匯回三種海外資金 免稅
  • 提供電子帳簿 可豁免查稅
  • 列報長照扣除 每年須動用服務
  • 貸入貸出利息差額 不准列扣
  • 贈與子女房產 別忘繳納契稅
  • 遺產稅計算 留意二重點
  • 不動產抵繳遺贈稅 須現勘
  • 跨區臨時展售 不必另辦稅籍
  • 賣家預收訂金 別忘開發票
  • 企業房東收違約金 要開發票
  • 幫親友賣房收佣金 要報稅

企業防疫補助 免納最低稅負

員工放防疫假,雇主可享租稅優惠,另還有各部會的紓困補助措施,台北國稅局表示,以上租稅優惠皆是配合防疫政策,雇主不僅可以節稅,減稅的部分也可排除適用《所得基本稅額條例》,免課最低稅負…(摘自:經濟日報

企業挺公共建設 祭五優稅

國稅局26日表示,為鼓勵民間企業投資公共建設,我國提供五大租稅優惠,若企業自行參與公共建設,可享有人才培訓、設備技術、研究發展等三大投抵與前五年營運免繳營所稅優惠。另企業若採認股或購買公共建設記名股票,持有四年以上可依股價20%抵減營所稅…(摘自:工商時報

國稅局:帳面匯兌損失 申報營所稅時不能扣除

財政部台北國稅局表示,營利事業列報兌換盈虧應以實現者為限,若僅因匯率調整而產生的帳面差額,免列報為當年度收益,亦不得列計損失…(摘自:經濟日報

個人匯回三種海外資金 免稅

境外資金專法上路一年多,已吸引逾2,000億元海外資金回台,不過個人匯回資金,其實未必需要課稅,台北國稅局指出,包括過去匯出海外的本金、已完納最低稅負的海外所得,以及已逾核課期間的資金,個人將這三種資金匯回,可以不用擔心課稅的問題…(摘自:經濟日報

提供電子帳簿 可豁免查稅

經營事業難免遇到查稅,不過善用網路報帳,就有機會減少查稅頻率,中區國稅局表示,針對以網路或媒體遞送帳簿資料的營利事業,只要誤報情形輕微、沒有以不正當手段逃漏稅,往後年度也沒被檢舉,即可免列入往後二年的選案查核對象…(摘自:經濟日報

列報長照扣除 每年須動用服務

離年底只剩約兩個月了,中區國稅局大屯稽徵所提醒,明年要列報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額,今年底前要趕快動用長照服務,官員說:「給長照扣除額,是要減輕需要照顧者的支出,如果沒有支出,就表示不需要協助,稅捐機關不會認扣長照扣除額。」…(摘自:經濟日報

貸入貸出利息差額 不准列扣

有向金融機構融資借款的公司要注意,南區國稅局表示,如果發現營業人一方面借入款項支付利息,一方面卻貸出款項、不收取利息,就會懲罰性地調減原本利息支出費用,不允許列報節稅…(摘自:經濟日報

贈與子女房產 別忘繳納契稅

要幫子女留下房產,契稅方面可能省不了,台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無論是在建築過程中變更起造人,或是一開始就用贈與的方式,將子女登記為起造人,只要經查實際屬於父母贈與,都會依法課徵一筆契稅…(摘自:經濟日報

遺產稅計算 留意二重點

富豪過世後留下配偶,計算遺產稅時,要注意死亡前二年贈與、剩餘財產差額請求權等二項規定,南區國稅局指出,尤其針對死亡前二年已經贈與給配偶的財產,雖然仍要計算遺產稅,但是在配偶請求計算差額時,卻要排除計算…(摘自:經濟日報

不動產抵繳遺贈稅 須現勘

民眾以不動產來抵繳遺產稅、贈與稅,自去年4月起必須由財政部國產署先辦理現勘,並提供意見給稽徵機關,確保未來所接管的不動產不至於太難處理。國產署統計,今年前九月用來抵繳遺贈稅的不動產,合計已決標近9億元;若納入股票、動產等其他抵繳實物,則合計約14億元…(摘自:經濟日報

跨區臨時展售 不必另辦稅籍

品牌或零售業者為了出清商品,有時會租下特定閒置空間,進行短期的臨時性特賣會,南區國稅局表示,跨區的臨時銷售行為,廠商只要向原所屬國稅局申報營業稅即可,不必為了臨時活動,額外在當地申請稅籍…(摘自:經濟日報

賣家預收訂金 別忘開發票

賣家針對大額商品,可能會先向消費者預收訂金、保障買賣順利完成,台北國稅局指出,像這類交貨前已先收取的貨款,必須依法先就收到的部分開立統一發票、交付買受人,等尾款也收到後,再補開尾款部分的發票…(摘自:經濟日報

企業房東收違約金 要開發票

營業人作為房東,出租店面、辦公室或房屋時,要留意不僅收取租金時必須開立發票,還包括收取違約金等各類款項時,也屬於銷售行為的一部分,必須依法開立統一發票、報繳營業稅…(摘自:經濟日報

幫親友賣房收佣金 要報稅

房仲獨立以個人名義做仲介賺佣金收入,必須申報綜合所得稅,北區國稅局表示,這類所得視為執行業務所得,可以核實申報相關費用,或是採部頒費用率20%來計算所得稅額…(摘自:經濟日報

圖片出處:Markus Spisk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