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一篇文章《108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暫繳申報相關法令規定》,與讀者探討了營利事業暫繳申報的方式、如何申報及免辦暫繳之資格條件等議題。然而,在暫繳申報的過程中,難免會遇到一些問題,本文將與讀者就暫繳申報常見的問題及應注意事項,做一一解答。
申報轄區及稅額之捨去進位
若營利事業於今年度中遷址,暫繳申報該向那一個所屬轄區申報?若計算的暫繳稅額包含小數點時,又該怎麼進位或捨去呢?
答案是營利事業暫繳申報的轄區,應以申報時之營業地址所屬稽徵機關申報。另外,自行繳納暫繳稅額應計算至元為止,小數點以下無條件捨去。舉例來說,若計算之暫繳稅額為13,286.5元,應繳納之暫繳稅額為13,286元。
前一年度營業期間未滿一年,暫繳稅額如何計算?
前一年度營業期間未滿一年者,應按上年度結算申報營利事業所得稅應納稅額之1/2為暫繳稅額。
舉例來說:假設甲公司為107年5月1日開業,107年度課稅所得額為500,000元,則108年度暫繳稅額為:
[ (500,000 x 12/8) x 20% x 8/12 ] x 1/2 = 50,000元
停業、解散、廢止、合併或轉讓時之暫繳申報規定
依民國92年1月16日台財稅字第0910457223號函:
營利事業於暫繳申報期間屆滿前遇有解散、廢止、合併或轉讓情事,其依所得稅法第75條規定應辦理當期期決算申報者,得免依同法第67條規定辦理暫繳申報。
此外,應注意的是,勒令停業並非廢止仍應辦理暫繳申報。依民國53年1月14日台財稅發第00519號令:
稽徵機關對欠稅營利事業之「勒令停業」(註:即現行停止營業處分),並非現行所得稅法第七十五條規定之「廢止」,既未據辦理暫繳申報,應仍依同法第六十八條核定其暫繳稅額。
當年度1~6月營業收入為0元,是否可免辦理暫繳申報?
尚無免申報之規定,惟依民國82年6月22日台財稅字第820247078號函,未辦暫繳申報經查上半年無營業額者得免核定暫繳稅額:
營利事業未依所得稅法第67條規定辦理暫繳申報,如經查明當年度1至6月份無營業額者,得免依同法第68條規定核定暫繳稅額。
又依民國86年7月31日台財稅字第861908781號函:
本部82年6月22日臺財稅第820247078號函所稱「營業額」,係指營利事業銷售其營業項目之貨物或勞務之營業收入,尚不包括非營業收入。
採行特殊會計年度之營利事業,如何申報暫繳?
採行特殊會計年度之營利事業,其暫繳申報期間應比照曆年制推算。例如:採4月制會計年度的營利事業,應於12月1日至12月31日止辦理暫繳。
一般案件,特殊會計年度變更為曆年制時,該如何辦理暫繳申報?
若公司由特殊會計年度變更為曆年制時,則應按所得稅法第40 條及財政部85年12月11日台財稅第851927069號函規定計算暫繳稅額。由於上一年度申報期間不滿1年,應將其所得額按實際營業期間相當全年比例換算全年所得額,依規定稅率計算全年度稅額後,再按原比例換算其應納稅額,據此換算之上一年度全年度應納稅額1/2計算暫繳稅額。舉例說明如下:
例:甲公司會計年度原為10月制,自108年度起經核准變更為曆年制。107年度1/1 ~ 9/30之課稅所得額為900,000元,107/10/1 ~ 12/31課稅所得額為500,000元,如何辦理108年暫繳申報?
答:
申報期間:108/9/1 ~ 108/9/30
暫繳稅款:[ ( 500,000元 x 12/3 ) x 20% ] x 1/2 = 200,000元
一般案件,曆年制變更為特殊會計年度時,該如何辦理暫繳申報?
例:甲公司原為歷年制,107年度起核准變更會計年度為10月制,107年度1/1 ~ 9/30之課稅所得額為900,000元, 107/10/1 ~ 12/31課稅所得額為500,000元,如何辦理108年暫繳申報?
答:
申報期間:108/6/1 ~ 108/6/30
暫繳稅款:[ ( 900,000元x 12/9 ) x 20% ] x 1/2 = 120,000元
營利事業採合併辦理結算申報者其次年度之暫繳申報亦應合併辦理
依民國92年9月5日台財稅字第0920455706號令,營利事業採合併辦理結算申報者其次年度之暫繳申報亦應合併辦理:
一、營利事業當年度所得稅結算申報,依金融控股公司法第49條及企業併購法第40條規定,採合併辦理申報者,其次一年度所得稅暫繳申報,應合併辦理。
二、營利事業當年度所得稅結算申報不符合前揭合併申報規定,或未選擇合併申報而依所得稅法第71條規定個別辦理申報者,其次一年度所得稅暫繳申報,應個別辦理。
法源依據:
- 所得稅法第40 條
- 所得稅法第67條
- 所得稅法第68條
- 所得稅法第75條
- 民國53年1月14日台財稅發第00519號
- 民國82年6月22日台財稅字第820247078號
- 民國85年12月11日台財稅第851927069號
- 民國86年7月31日台財稅字第861908781號
- 民國92年1月16日台財稅字第0910457223號
- 民國92年9月5日台財稅字第0920455706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