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務上,許多公司均曾將資金借貸給股東或其他人。然而,公司資金貸與股東、廠商、客戶或其他人,是否合法?會不會發生如同東隆五金、博達案等大股東掏空資產?若真的貸與他人,是否有相關稅務問題?
本文將與讀者分析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之合法性及相關稅務問題。
實務上,許多公司均曾將資金借貸給股東或其他人。然而,公司資金貸與股東、廠商、客戶或其他人,是否合法?會不會發生如同東隆五金、博達案等大股東掏空資產?若真的貸與他人,是否有相關稅務問題?
本文將與讀者分析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之合法性及相關稅務問題。
今年辦理104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期間,自5月1日起至5月31日止,除了應如期辦理申報外,同時也應注意自104年度開始施行之主要事項及申報書表變動。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書主要修正重點說明如下:
營利事業於結算申報時就其受控交易,依據營利事業所得稅不合常規移轉訂價查核準則(以下簡稱移轉訂價查核準則)相關規定,辦理申報作業並備妥移轉訂價相關文據。然而製作移轉訂價報告需要高度的會計及稅務專業,公司製作移轉訂價報告時難免出錯。以下彙整營利事業製作移轉訂價報告常見錯誤及應注意事項,供讀者參考。
從事受控交易之營利事業於辦理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時,應依營利事業所得稅不合常規移轉訂價查核準則規定揭露關係企業或關係人之資料,及其與該等關係企業或關係人間交易之資料,同時應依規定備妥移轉訂價報告及相關文據。
104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期將屆,條列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常見10大錯誤供讀者參考,以避免申報錯誤,正確完成營利事業所得稅申報。
依所得稅法第17條第1項第2款第2目之2規定,104年度納稅義務人本人、配偶及受扶養直系親屬之人身保險、勞工保險、國民年金保險及軍、公、教保險之保險費,每人每年扣除數額以不超過2萬4千元為限。但全民健康保險之保險費不受金額限制。
辦理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時,若選擇採用列舉扣除額方式者,其保險費列舉扣除額申報應注意以下四大事項:
針對104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彙整以往大眾報稅常見之錯誤,供讀者參考,希望能協助避免申報錯誤。
針對104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彙整以往民眾經常詢問的個人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問題,供讀者參考。
1. 夫妻是否需合併申報?
2. 子女或兄弟姐妹,已年滿20歲未在學、未就業,可否申報其免稅額?
3. 可否列報受扶養親屬保險費?
4. 購屋借款利息如何計算?
5. 納稅義務人本人之學費可否扣除?
除了個人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104年度機關團體所得稅結算申報亦於105年5月2日至5月31日展開。機關團體應依所得稅法第71條規定辦理結算申報,惟有部分機關團體,可符合免辦理所得稅結算申報規定。本文特別就機關團體「免辦理結算申報」規定及所轄機關團體申報所得稅時常見錯誤予以整理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