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分鐘回顧】本週稅務要聞

本週財稅要聞:

  • 營所稅決清算 公告替代核定
  • 營利事業解散日不同 報稅規定有異
  • 列報外銷損失 常見四樣態
  • 貨物稅查核 鎖定三疏失
  • 網路報營所稅 掌握時效
  • 扣抵境外已納稅額 兩個步驟
  • 外商技術服務 不含人力派遣
  • 經營網拍 有條件享優稅
  • 自住宅優稅 夫妻僅一方適用
  • 房地設遺囑信託節稅 三要件

營所稅決清算 公告替代核定

台北國稅局昨(18)日表示,營利事業所得稅決算或清算案件,從今年起改以公告的方式代替核定稅額通知書,不過仍有三種情形無法以公告方式代替,分別是一、申報時適用租稅減免;二、申報時適用盈虧互抵;三、上年度未分配盈餘申報併同辦理,任一申報項目未按申報資料核定…(摘自:經濟日報

營利事業解散日不同 報稅規定有異

高雄國稅局表示,公司組織的營利事業因解散、合併、轉讓等因素辦理決、清算,解散年度當期的所得額免辦理未分配盈餘申報;但如果是解散年度前一年的盈餘申報,會依照「清算完結日」有不同申報規定…(摘自:經濟日報

列報外銷損失 常見四樣態

營利事業經營外銷業務時,列報損失是節稅方式之一,台北國稅局昨(11)日列出四種常見情況,提醒營利事業在列報時,應根據不同損失狀況提供文件及事項,避免因疏忽而遭補稅,損及自身權益…(摘自:經濟日報

貨物稅查核 鎖定三疏失

國稅局會例行性針對各稅目選案查核,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表示,針對貨物稅查核,將關注未依規定辦理廠商登記、產品登記、短漏報銷售額或出廠量等三大疏失,業者若檢視自身有相關疏漏,應趕緊自動補報補繳,才能免予處罰…(摘自:經濟日報

網路報營所稅 掌握時效

北區國稅局提醒,營利事業申報營所稅如果採網路申報方式,要在8月1日前將網路申報書表及附件送交所在地國稅局分局、稽徵所或服務處,才算完成申報…(摘自:經濟日報

扣抵境外已納稅額 兩個步驟

台北國稅局昨(21)日表示,營利事業在取得境外所得時,要合併境內所得申報營利事業所得稅,但仍可以列報在境外已繳納的所得額,不過要留意兩步驟,一、境外所得是否來自與台灣締約所得稅協定的國家,二、要確認該筆所得在該國可否適用租稅協定減免稅,要以正確方式計算才能扣抵稅額…(摘自:經濟日報

外商技術服務 不含人力派遣

全球化發展下跨國合作相當頻繁,高雄國稅局指出,外國營利事業若在我國境內經營國際運輸、承包營建工程,或提供技術服務等,可以向財政部申請適用《所得稅法》第25條第1項規定,優惠繳交營利事業所得稅,不過,人力派遣項目不適用優惠稅率,應按合約總價扣繳20%所得稅款…(摘自:經濟日報

經營網拍 有條件享優稅

宅經濟正夯,許多商家自實體店面走向網路商店銷售貨物或勞務營業登記場所,台北國稅局昨(19)日表示,當月銷售貨物額達新台幣8萬元、銷售勞務達4萬元,須辦理稅籍登記,但如果登記處滿足以下要件,經營網拍的稅籍登記可以按住家用稅率課徵房屋稅…(摘自:經濟日報

自住宅優稅 夫妻僅一方適用

夫妻雙方婚前各擁有一間房,依自用住宅標準,地價稅按千分之2稅率課徵,婚後雖使用情形不變,但已不符「土地所有權人與其配偶及未成年受扶養親屬,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以一處為限」規定,;新竹縣稅務局提醒,此情形會改按一般用地累進稅率課徵地價稅…(摘自:經濟日報

房地設遺囑信託節稅 三要件

民眾傳承不動產,應關注稅務成本。新竹縣稅務局表示,納稅人成立遺囑信託,並以子女為受益人,在符合三大條件下,可適用自用住宅稅率課徵地價稅,可至少省稅四倍以上…(摘自:經濟日報

圖片出處:Matt Callo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