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週稅務要聞:
- 行政院通過「名模條款」 會計師教你不是名模也可節稅
- 台版肥咖條款 日本成我首個交換國
- 須信託或全委 台商回流資金不能亂跑
- 父母贊助子女創業 節稅超有感
- 公益出租人 有條件享優惠
- 資產擺海外 少了遺產稅卻有這兩大麻煩
- 家族企業省遺產稅 有撇步
- 智慧機械、5G投資抵減元旦上路
- 產創四大租稅優惠延長十年 企業需加薪或增員
- 兼營投資 股利別忘報營業稅
- 認列虧損 僅限已實現
行政院通過「名模條款」 會計師教你不是名模也可節稅
因應大法官解釋,財政部訂定「名模條款」,薪資所得新增可選擇減除三項特定費用。財政部官員說,修法後6個月內將訂定子法規,盡量朝簡化、明確的方式,以減少爭議。高薪族想要享受新制的好處,明年起要準備職業上專用且由自己負擔的單據,包括發票、收據及照片等。(摘自:聯合報)
台版肥咖條款 日本成我首個交換國
台版肥咖條款「共同申報準則」(CRS)明年上路,財政部3日宣布日本將成為我第一個金融帳戶資訊自動交換的國家,並在2020年9月首次交換,台灣篤定加入全球追稅行列。(摘自:經濟日報)
須信託或全委 台商回流資金不能亂跑
行政院將訂定台商資金回流專法,金管會主委顧立雄5日透露,這些資金回來必須先有投資計畫,交經濟部審查通過,並將資金匯入信託帳戶或全委帳戶,「不讓錢亂跑」,且可能採「退稅說」,即資金依照投資計畫落實後,才能申請退稅,且必須是長期投資。(摘自:工商時報)
父母贊助子女創業 節稅超有感
青年創業大不易,新創團隊往往遇上資金問題。財政部官員指出,父母贊助子女創業可分成三種類型,第一是直接贈與,第二是父母提供擔保品、子女以公司名義借款,第三則是父母入股逾100萬元,可申請適用天使投資減除條款。(摘自:工商時報)
公益出租人 有條件享優惠
公益出租人享有租稅優惠,不過地方稅務局近來發現部分民眾誤會租稅減免規定,例如將房屋出租給公益團體,或是出租的房地一年內出售的話,都無法適用自用住宅優惠稅率。(摘自:經濟日報)
資產擺海外 少了遺產稅卻有這兩大麻煩
全球化時代,高資產族的財產擺海外的比率增加,實際繳交的遺產稅率變低,但不意味可以因此少被拔毛。當客戶往生,「真正問題不是稅」,而是繼承者能否到海外的國家或地區順利辦理繼承,以及很多家屬不曉得往生者的海外資產全貌。(摘自:經濟日報)
家族企業省遺產稅 有撇步
大型家族企業面臨傳承及遺產稅務議題,通常企業家都會在生前妥善做好安排,像是利用贈與稅免稅額分年贈與、善用配偶剩餘財產差額請求權等,只要事先做好稅務規劃,可省下大筆稅金。(摘自:經濟日報)
智慧機械、5G投資抵減元旦上路
行政院長賴清德5日再拍板重大利多,企業投資智慧機械、5G相關應用設備,不論硬體、軟體支出,均給予營所稅投資抵減優惠,單年抵減享受5%抵減率,分三年則抵減率為3%,企業可二擇一,預計明年元旦正式上路、109年報稅適用。(摘自:工商時報)
產創四大租稅優惠延長十年 企業需加薪或增員
選後拚經濟,租稅減免大放送。產創條例租稅優惠明年底將落日,經濟部研議延長十年,方向已獲財政部認可,但財政部長蘇建榮希望租稅減免果實需與基層分享,企業需加薪或是增加僱用員工。(摘自:聯合晚報)
兼營投資 股利別忘報營業稅
年底將至,國稅局提醒,兼營投資的營業人在申報今年最後一期營業稅時,要記得必須將全年度的股利收入彙總列入「免稅銷售額」,一併報稅,否則如果漏稅,將會遭稅局開罰。(摘自:經濟日報)
認列虧損 僅限已實現
營利事業申報所得稅所提列的投資損失,必須以「已實現」為限,若是在投資前已經發生的損失,既然不是投資者投資後所發生,就不得認列。(摘自: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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