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週稅務要聞:
- 王美花:公司法提前11/1上路
- 小資族股利合併計稅 最有利
- 名模條款 年收入逾500萬適用
- 立院開議 財部提3大重點
- 本來免繳贈與稅…獲贈農地急售取消免稅
- 拋棄繼承不等於節稅 有人還多繳66.8萬遺產稅
- 日用品遺產超過89萬 應申報課稅
- 基本生活費計算有雜音 單身、頂客族沒受惠
- 虛擬幣納入洗錢防制規範
- 郵寄黃金、以多報少 全抓包
- 承攬工程外項目施作 收取代價仍須開發票
王美花:公司法提前11/1上路
配合洗錢防制11月初的新一輪大評鑑,經濟部次長王美花4日指出,《公司法》修正案施行日期及子法最近就會報院核定,預計將由明年1月1日提前至11月1日上路。據悉,因應洗防的董監、經理人、主要股東強制申報資料,每年擬以2月底為申報截止期限。(摘自:工商時報)
小資族股利合併計稅 最有利
股利所得課稅改採新制、明年5月申報綜所稅時適用,民眾可就股利所得合併或分開計稅擇一有利方式申報。國稅局表示,適用綜所稅稅率5%、12%、20%的小資族或小額投資人,選擇合併計稅最有利;適用30%、40%的高所得者或大股東,則應選擇分開計稅。(摘自:經濟日報)
名模條款 年收入逾500萬適用
財政部賦稅署長李慶華2日受訪時表示,所得稅法修正案增訂的名模條款,適用人數約為5萬人,預計為年收入500萬元以上的高所得者,核實減除比率在2%到4%間,草案已有雛型,預計10月底送行政院、明年上路,後年申報適用。(摘自:工商時報)
立院開議 財部提3大重點
立院財政委員會3日邀財長蘇建榮報告並備詢,財政部本會期提出三大重點,第一優先推動所得稅法修正案,將針對大法官釋字第745號解釋增訂「名模條款」。第二年底前財政部將配合行政院時程,提出海外資金回流措施。第三為財劃法,財政部表示正研議修法,明年可提出具體草案。(摘自:工商時報)
本來免繳贈與稅…獲贈農地急售取消免稅
贈與農地免繳贈與稅,但如果接受贈與後急著賣掉,財政部中區國稅局官員說,本來免稅的贈與稅變成不是免稅,稅捐單位會追繳贈與人贈與稅,按贈與日的農地土地現值計算贈與額。(摘自:聯合晚報)
拋棄繼承不等於節稅 有人還多繳66.8萬遺產稅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佳里稽徵所最近碰到一宗遺產稅申報案,甲君死亡,甲君一名領有重度身心障礙手冊的子女抛棄繼承,結果無法列報668萬元的扣除額,這個申報案因此多繳了66.8萬元的遺產稅。南區國稅局官員提醒繼承人們說:「抛棄繼承無法節稅。」抛棄之前先核算核算。(摘自:聯合晚報)
日用品遺產超過89萬 應申報課稅
依據遺贈稅法規定,被繼承人日常生活必需的器具及用品,其總價值在89萬元以下部分,不計入遺產總額,但超過部分若沒申報,需補稅且依規定處以罰鍰。(摘自:蘋果日報)
基本生活費計算有雜音 單身、頂客族沒受惠
財政部預告「納稅者權利保護法施行細則」修正草案,修正「基本生活費」比較基礎,取消薪資特別扣除額,但加入其他包括:幼兒學前等四項特別扣除額,預估150萬戶受惠,財政部還要承擔約40億的稅收損失,但表示反對意見的民眾也不少。(摘自:聯合晚報)
虛擬幣納入洗錢防制規範
亞太防制洗錢組織(APG)第三輪評鑑迫在眉睫,立委提案修正洗錢防制法第五條,將虛擬通貨納入規範,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昨(3)日通過,未來在台的虛擬通貨交易所,必須負洗錢防制相關義務,全案可望在10月底前順利三讀。(摘自:經濟日報)
郵寄黃金、以多報少 全抓包
海關是洗錢防制的第一線,現在卻出現鬥法。攜帶超額黃金出境未申報會被沒入,有人乾脆改寄郵包;攜帶超額現鈔,有申報就不會沒入,那麼只申報一部分,但上述手法都被海關識破了。(摘自:聯合晚報)
承攬工程外項目施作 收取代價仍須開發票
營業人為彌補所承攬工程設計上的缺陷,在原有契約項目外,另行施作工程,而有取得代價,這部分仍屬營業稅課稅範圍,應依規定開立統一發票報繳營業稅。(摘自:經濟日報)
圖片出處:Matt Callo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