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週稅務要聞:
- 房東加入包租代管 可減稅
- 預售屋適用稅制 看登記時間
- 5月報稅結束 報錯了怎麼辦?
- 綜所稅未繳 7月起按日計息
- 勞工遺屬請領退休金 應稅
- 財團法人法 宗教不納入
- 跨境所得雙重課稅爭議 有解
- 銷售貨品轉作贈品 免開發票仍須記帳
- 公司列報資產報廢 未達年限要附證明
- 進口貨物供應保稅區 得適用營業稅零稅率
房東加入包租代管 可減稅
俗稱「租賃專法」的《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今(27)日正式上路,為占全國人口八分之一的租屋市場帶來重大變革,不僅更加保障房東、房客雙方權益,包租公們若配合包租代管措施,更能享租稅優惠。(摘自:經濟日報)
預售屋適用稅制 看登記時間
財政部國稅局表示,如購買預售屋後,於2016年1月1日以後完成所有權移轉登記,就應適用房地合一課徵所得稅新制。(摘自:經濟日報)
5月報稅結束 報錯了怎麼辦?
5月申報期間結束後,如需辦理更正申報,應填寫更正申請書並檢具相關證明文件,至戶籍所在地國稅局臨櫃申請,或於財政部稅務入口網以線上申辦方式辦理,並於申請資料送出後3日內檢齊附件,郵寄或傳真送戶籍所在地國稅局。(摘自:聯合報)
綜所稅未繳 7月起按日計息
財政部國稅局27日提醒民眾,再次確認應自行繳納的稅款是否已全數繳納,否則6月30日以後仍未繳納者,所欠稅款將按日加計利息;稅捐稽徵機關也將採取稅捐保全措施,逕為禁止財產處分。(摘自:經濟日報)
勞工遺屬請領退休金 應稅
勞工死亡所遺留下來的退休金專戶退休金的課稅問題,近期稽徵實務上經常出現爭議,財政部官員特別對此提出說明,強調勞保發給的死亡給付與勞工退休金的性質不同,民眾不要誤認勞工退休金屬於保險給付,並因此未併入遺產總額進行申報。(摘自:經濟日報)
財團法人法 宗教不納入
立法院27日三讀通過《財團法人法》,其中排除宗教法人入法,同時通過「買回條款」、「防雙薪肥貓條款」等,力求財務透明。財團法人法昨日完成立法後,立院臨時會下個戰場已指向備受關注的《公司法》,今起將展開協商。(摘自:經濟日報)
跨境所得雙重課稅爭議 有解
未來民眾或企業,若和我簽署租稅協定的國家有稅務爭議,或者發生跨境所得稅雙重課稅問題時,可以向我國主管機關提出相互協議程序申請。(摘自:經濟日報)
銷售貨品轉作贈品 免開發票仍須記帳
店家舉辦促銷活動,常搭配贈品吸引買氣。財政部高雄國稅局提醒,如將原供銷售的貨品轉作贈品,贈品部分可免開統一發票,但仍需設帳記載。(摘自:經濟日報)
公司列報資產報廢 未達年限要附證明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提醒,營利事業辦理固定資產報廢,如未達規定使用年限,則應檢附證明文件,確認其不堪使用,同時應在事前報請稽徵機關核備,方可認列。(摘自:經濟日報)
進口貨物供應保稅區 得適用營業稅零稅率
財政部台北國稅局表示,國內營業人接受保稅區營業人訂單,轉向國外廠商訂貨、並以保稅區營業人名義進口貨物,如進口貨物屬供保稅區營運、外銷貨物,適用營業稅零稅率。(摘自: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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