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分鐘回顧】本週稅務要聞

本週稅務要聞:

  • 減稅紅包來了 四扣除額大幅調高
  • 股利課稅 大戶分開算 散戶要併計
  • 外資股利扣繳率 依配發時點認定
  • 申請自住屋稅率 不須設籍
  • 企業列報旅費 需證明與營業相關
  • 公司解散 董事全為清算人
  • 防財團法人避稅 財部祭3招
  • 工程完工還未收款 仍須列報營收
  • 稅局獵漏 盯上寵物美容業

減稅紅包來了 四扣除額大幅調高

立法院在農曆年前送出減稅大紅包,立院臨時會昨(18)日三讀通過所得稅法修正案,大幅調高標準、薪資、身心障礙、幼兒學前四項扣除額,單是調高薪扣額估計高達542萬申報戶受惠。(摘自:經濟日報

股利課稅 大戶分開算 散戶要併計

股利所得課稅新制改採二擇一,由個人擇優適用,股民該如何選擇?KPMG安侯建業稅務部營運長張芷表示,一般小額投資人適用合併計稅,維持股利併所得課稅,享股利8.5%免稅額,每戶最高上限8萬元;而大股東則選擇分開計稅,單一稅率28%。(摘自:經濟日報

 外資股利扣繳率 依配發時點認定

今年起,外資扣繳率提高為21%,高雄國稅局表示,以現金收付的時間來決定是適用去年的20%扣繳率、還是今年的21%。若是去年12月「決議」股利的配發,今年1月5日「實際」配發,以配發時點為準,即適用今年的21%。(摘自:經濟日報

申請自住屋稅率 不須設籍

個人所有住家用房屋只要符合無出租、是提供給本人、配偶或是直系親屬實際居住,且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持有房屋戶數,在三戶以內等條件,就符合房屋稅中自住住家的課徵稅率申請條件(摘自:經濟日報

企業列報旅費 需證明與營業相關

財政部表示,營利事業列報旅費支出,應提示詳載出差逐日前往地點、訪洽對象及工作內容等出差報告單及相關文件,足資證明與營業有關者,憑以認定後才能認列。(摘自:中時電子報

公司解散 董事全為清算人                                                                      

公司解散,依據公司法規定需進行清算,南區國稅局提醒,若是進入清算程序但公司卻未照法令選定清算人執行清算作業,稅捐機關會將該公司的全體股東或董事列為稅單送達對象,同時也可能遭受限制出境處分。(摘自:經濟日報

防財團法人避稅 財部祭3

為避免財團法人成為避稅工具,財政部昨(17)日預告「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或團體免納所得稅適用標準」修正草案,明定三項要點,包括禁止財團法人回購捐贈事業股票、訂定大型財團法人公益支出三級比率,且與關係人交易,不得低於市價。(摘自:中時電子報

工程完工還未收款 仍須列報營收

財政部表示,營利事業承攬工程,如實際上已完工,無論是否已收取該工程款,均應列報該年度營業收入,申報營利事業所得稅,以免因漏報而遭補稅處罰。(摘自:中時電子報

稅局獵漏 盯上寵物美容業

愈來愈多國人喜愛飼養寵物,經營犬、貓等寵物美容或寄宿業者到處可見,國稅局已展開清查轄內經營寵物美容或寄宿等業務營業人繳納營業稅情形。中區國稅局長蔡碧珍昨(17) 日表示,經營寵物美容或寄宿等業務者應辦理稅籍登記,繳營業稅。(摘自:經濟日報

圖片出處:Jon 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