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週稅務要聞:
- 保險避稅? 沒弄懂付更多
- 非居住者扣繳門檻調高 月薪3.15萬至3.3萬最省稅
- 海購族2018必看 免稅3招教你聰明買
- 防洗錢 金管會盯上「三O」
- 父母如何資助購屋 售屋時課稅差很大
- 在職進修學費 列舉扣除沒分
- 賣他人名下合資地 要稅
- 轉賣預售屋虧錢 可列損失
- 借人頭避累進稅 補帶罰
- 明年報綜所稅 免稅額不變
- 稅改拚過關 扣除額將調高
- 付賠償金代扣稅款 禁列費用
保險避稅? 沒弄懂付更多
台灣人愛買保險,也會透過保險節稅,然而保險規劃有其眉角,稍一疏忽,恐怕國稅局找上門,尤其是許多保險規劃訴求可以傳家的「三代保單」,一不小心就有可能涉及遺產稅或贈與稅問題,造成節稅不成反而要補繳稅的情況。(摘自:經濟日報)
非居住者扣繳門檻調高 月薪3.15萬至3.3萬最省稅
所得稅法修正草案拚今年元月臨時會通過,而自今天開始,財政部也有多項新制或調整,包括外資扣繳率提高至21%、非居住者扣繳門檻調高、員工薪資列報上限調高及產後護理機構應申報營所稅、跨國企業有條件繳交集團主檔報告、進口貨物低價免稅門檻降至2,000元、未立案補習班繳營業稅等。(摘自:經濟日報)
海購族2018必看 免稅3招教你聰明買
新的一年,跨境海外網購「剁手族」的小確幸縮水了。自今(107)年元月1日起,進口貨物低價免稅限額由現行的3000元調整為2000元,加上頻繁進口不適用免稅的規定,海購族在網購的時候,還要算一算稅費成本,才知道划不划算。(摘自:聯合報)
防洗錢 金管會盯上「三O」
境外金融業務被列最容易洗錢途徑,金管會今年將盯上「三O」(OBU、OIU、OSU),首度同步將「三O」列今年度金檢重點項目,將了解金融業有無重新審視客戶身分,對高風險客戶有無強化審查、持續監控等。(摘自:經濟日報)
父母如何資助購屋 售屋時課稅差很大
嘉義市一名婦人2年前購買750萬元的房屋,房屋登記兒子的名字,結果兒子去年底以1050萬元賣掉房屋,近日母子接到國稅局催繳贈與稅和房地合一稅,母親不解內政部要求實價登錄,為何房地合一稅卻用公告現值,害她需多繳160多萬元,向市議員張秀華陳情。(摘自:經濟日報)
在職進修學費 列舉扣除沒分
本人或配偶在職進修的學費、或其子女所繳交學費中所含的宿舍費,能否申報綜合所得稅的教育學費扣除額?財政部昨(3)日表示,只要受納稅義務人扶養的子女,其宿舍費可列舉扣除,但在職進修學費則不能申報扣除。(摘自:中時電子報)
賣他人名下合資地 要稅
出售個人有出資、但登記在他人名下土地時,交易後也應依法課徵綜所稅。財政部北區國稅局指出,此類有出資購買、但並未登記在個人名下土地進行交易且有所獲利時,應依法申報綜合所得稅,若未申報且經稅局發現,最高可處應稅額的兩倍的罰鍰。(摘自:經濟日報)
轉賣預售屋虧錢 可列損失
轉售預售屋有虧損,北區國稅局指出,據所得稅法規定,納稅義務人、配偶及受扶養親屬財產交易損失,其每年度的扣除額,以不超過當年度申報之財產交易所得為限,若當年度無財產交易所得可扣除,或是扣除不足者,得以隨後三年的財產交易所得扣除之。(摘自:經濟日報)
借人頭避累進稅 補帶罰
南區國稅局表示,納稅義務人利用他人名義分散所得,藉以規避累進綜合所得稅,如經查獲,該分散所得及相對的扣繳或可扣抵稅額均屬分散人所有,將一併轉正歸戶,並補稅處罰。(摘自:經濟日報)
明年報綜所稅 免稅額不變
財政部已公告107年度綜合所得稅免稅額、扣除額及課稅級距金額,由於物價累計上漲幅度未達3%減稅門檻,不予調整,維持106年度相同金額,即每人免稅額為8.8萬元;超過70歲以上,免稅額為13.2萬元。(摘自:經濟日報)
稅改拚過關 扣除額將調高
財政部官員表示,立法院臨時會將審議稅改方案,標準扣除額、薪資所得扣除額、身心障礙扣除額將再調高,一旦三讀通過,將自今(107)年度起實施。換句話說,107年度標準扣除額、薪資扣除額,以及身心障礙扣除額可望再調高。(摘自:經濟日報)
付賠償金代扣稅款 禁列費用
南區國稅局指出,公司因侵權行為給付國外營利事業賠償金,其依法代扣的稅款是國外營利事業應負擔的稅損,不得列為該公司的損失費用。(摘自:經濟日報)
圖片出處:Howard Lak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