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週稅務要聞:
- 納保法上路 八問答搞懂納保法
- 納保法將上路 租稅規避免罰
- 重購自用宅退稅…四條件
- 賣貨給經銷商 須開三聯式發票
- 明年基薪調升 企業留意扣繳門檻
- 房屋交易收違約金 應申報綜合所得稅
- 銀樓賣金飾 也要開統一發票
- 妙禪夫婦涉漏稅 將補帶罰數十萬
- 北市包租代管年底上路 租金萬元以下免繳稅
- 信託理財 受託人需申報信託所得
- 金融帳戶資訊交換 星國優先
- 移轉訂價查核 鎖定8大類
- 公司法修正草案 新創籌資大鬆綁
納保法上路 八問答搞懂納保法
問:納保法的重點是什麼?答:1、基本生活所需費用不得加以課稅;2、落實正當法律程序;3、公平合理課稅;4、設置納稅者權利保護組織;5、強化納稅者救濟保障。(摘自:經濟日報)
納保法將上路 租稅規避免罰
《納稅者權利保護法》年底前上路,上路後,租稅規避原則上不處罰。台北國稅局官員解釋,鑽法律漏洞案件原則上免罰,不過,稅捐稽徵機關仍將依實質課稅調整補稅,並按應補繳稅款加徵15%滯納金及利息。(摘自:經濟日報)
重購自用宅退稅…四條件
財政部表示,民眾出售自用住宅房屋所繳納的綜合所得稅額,要申請重購自用住宅扣抵或退還稅額,應符合四要件。提醒民眾別忘了房屋所有權人或其配偶、受扶養直系親屬應在該地辦竣戶籍登記,且出售前一年內無出租或供營業使用。(摘自:經濟日報)
賣貨給經銷商 須開三聯式發票
某知名廚房衛浴設備品牌廠,在各地設有數個營業所負責銷售貨物,與旗下400多家經銷商,行銷通路遍及全國,因未依規定開立發票,或短漏開銷貨發票並漏報銷售額,在北區五家營業所與100多家經銷商,合計遭國稅局連補帶罰超過1,800多萬元。(摘自:經濟日報)
明年基薪調升 企業留意扣繳門檻
明年1月起,每月基本工資將調升至2.2萬元,財政部表示,若企業有非國內居住者的員工,在進行薪資所得扣繳時,全月薪資給付總額如沒超過基本工資的1.5倍,就應按給付額扣取6%稅額;超過者則按給付額扣取18%。官員表示,6%與18%「差很大」,企業應注意給付額進行扣繳,避免後續更正作業程序。(摘自:中時電子報)
房屋交易收違約金 應申報綜合所得稅
近二、三年房地產市場低迷,民眾簽約買房後,時有違約發生。財政部台北國稅局表示,個人因為他方違約而收到違約金,應申報綜合所得稅。(摘自:經濟日報)
銀樓賣金飾 也要開統一發票
據營業稅法規定,金條、金塊、金片、金幣及純金的金飾或飾金免徵營業稅,但財政部表示,免徵營業稅並非代表免開通一發票,因此銀樓業者銷售黃金條塊及金飾,仍應規定開統一發票;購買時也應取得進項憑證,以免受罰。(摘自:中時電子報)
妙禪夫婦涉漏稅 將補帶罰數十萬
近來佛教如來宗的妙禪師父捲入逃漏稅問題,根據調查局清查認定涉及逃漏稅,移送國稅局查處。據了解,國稅局2015年收到調查局移送資料調查且結案,判定妙禪夫婦短漏報數個年度所得,漏報所得數百萬元,推估連補帶罰數十萬元。(摘自:經濟日報)
北市包租代管年底上路 租金萬元以下免繳稅
都發局表示,去年「住宅法」修正,若房東參與代租代管、包租代管,房屋每月低於一萬元免繳綜合所得稅;租金收入超過一萬元再減除六十%的房屋必要損耗支出。另外,北市府也有意降低參與計畫屋主的房屋稅、地價稅,目前已將自治條例送至議會。(摘自:自由時報)
信託理財 受託人需申報信託所得
許多民眾都會利用信託做為理財規劃及管理,但信託行為的受託人,除應要向國稅局申請編配扣繳單位的統一編號外,財政部提醒,即使沒有發生所得,受託人也應注意每年一月底前,應依規定向國稅局辦理信託所得申報,避免遭處7,500元罰鍰。(摘自:中時電子報)
金融帳戶資訊交換 星國優先
台版肥咖法案(CRS)準備上路,財政部官員昨(25)日透露,我國與他國或地區自動交換金融帳戶資訊時程規劃初步分為三批次,第一批次鎖定已和我簽訂租稅協定、且已承諾按CRS自動交換國家。據了解,包括新加坡等23國。而財政部更力拚新加坡能夠成為和我國第一個自動交換金融帳戶資訊的國家。(摘自:經濟日報)
移轉訂價查核 鎖定8大類
跨國集團常利用各國的稅制差異,或企業間不同的租稅負擔,從事租稅規畫利潤移轉,以規避或減少稅負。各區國稅局將自10月1日起,針對轄內105年度營所稅移轉訂價案件進行選案查核,鎖定8大情形列為優先查核對象。(摘自:中時電子報)
公司法修正草案 新創籌資大鬆綁
公司法修正草案上周已送達行政院,將列本會期重大優先法案。此次修法放寬許多規定,尤其是企業籌資、治理方面給予更大彈性,讓新創業者可兼顧籌資與確保經營權。惟在公司治理專職人員、配合洗錢防制法申報股東名冊等,目前外界仍有反彈雜音,新任閣揆態度,及未來立法院如何角力值得關注。(摘自:中時電子報)
圖片出處:Jon 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