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週稅務要聞:
- 台版「肥咖條款」全面追稅 境外帳戶將全曝光
- 銀行壽險券商 加緊備戰
- 網紅經濟夯國稅局緊盯 AI都用上
- 付外國社群網廣告費 要扣繳
- 短漏報所得 無應納稅也要罰
- KY股利課稅 企業個人大不同
- 企業買國外基金獲利 要稅
- Uber收入全額報繳營業稅
- 飯店透過訂房網銷售 依收到價款開立發票
- 適用盈虧互抵者 投資收益應先行抵減虧損
- Gogoro等電動機車 無緣享舊換新減稅優惠
台版「肥咖條款」全面追稅 境外帳戶將全曝光
台版「肥咖條款」來了,財政部昨(8)日預告「金融機構執行共同申報及盡職審查作業辦法」草案,預訂後年實施共同申報準則(CRS),並在大後年(2020年)與其它國家或地區進行稅務用途資訊(含金融帳戶資訊)自動交換,全球反避稅,台灣到位。(摘自:聯合新聞網)
銀行壽險券商 加緊備戰
金融機構要審查的「金融帳戶」包含所管理的存款帳戶、保管帳戶、特定權益或債權帳戶、具現金價值保險契約及年金契約等都在申報範圍中。CRS主要目的是搜尋「非居民的金融帳戶資訊」,未來金融機構必須依據執行盡職審查的結果,將屬於財政部公告的國家或地區居民的金融帳戶資訊,申報予財政部,再由財政部與締約國進行資訊交換。(摘自:聯合新聞網)
網紅經濟夯國稅局緊盯 AI都用上
針對「網紅經濟」,國稅局有一套課稅資料搜集的方式,除了民眾檢舉外,也會派員實際查核,另外還會應用人工智慧科技,透過網路機器人爬梳社群網站,如有發現網紅透過社群網站營利,蒐集完整資料後,就會輔導該網紅辦理稅籍登記並補繳稅款。(摘自:新頭殼)
付外國社群網廣告費 要扣繳
網路跨境交易日漸頻繁,不少企業透過Google、Facebook等外國社群網站、交易平台登載網路社群廣告;南區國稅局表示,支付這些外國營利事業的網路社群廣告費用屬中華民國來源所得應課稅,企業在給付廣告費用時,應辦理扣繳稅款及申報扣繳憑單。(摘自:聯合新聞網)
短漏報所得 無應納稅也要罰
營利事業若是漏報收入,即使經核定為虧損、無需繳納營所稅,但仍要因短漏報所得,處2至3倍以下罰鍰。(摘自:中時電子報)
KY股利課稅 企業個人大不同
買賣股票是目前流行的投資管道之一,不少人為獲取利潤而從事股票投資。財政部提醒,KY股所配發的股利是屬於境外所得,投資者若為營利事業要併計所得課稅,如為個人雖不須併入綜合所得,但應併入最低稅負計算。(摘自:中時電子報)
企業買國外基金獲利 要稅
財政部台北國稅局表示,營利事業投資國外基金利得,應與國內的營利事業所得合併申報營利事業所得稅,不適用證券交易所得停止課徵所得稅規定。(摘自:聯合新聞網)
Uber收入全額報繳營業稅
台北國稅局統計,跨境電商5-6月期營業稅申報的銷售額達94億元,Uber過去只願針對佣金繳稅,但在新營運模式下,已改針對消費者刷卡金額,全額報繳計算營業稅。官員說,跨境電商將於2019年開始開立發票。(摘自:聯合新聞網)
飯店透過訂房網銷售 依收到價款開立發票
客人透過國外訂房網站訂房,該怎麼開發票?台北國稅局表示,如果客人直接付款給訂房網站,那麼飯店只需就訂房網站給飯店的錢,開發票給訂房網站。(摘自:聯合新聞網)
適用盈虧互抵者 投資收益應先行抵減虧損
國稅局表示,公司若適用盈虧互抵,虧損年度的投資收益應先行抵減核定虧損後,再以餘額自本年度純益額中扣除。(摘自:中時電子報)
Gogoro等電動機車 無緣享舊換新減稅優惠
舊車換新車減徵貨物稅優惠上路一年半,退稅金額逾新台幣10億元,嘉惠不少換車民眾。但仍有許多民眾不了解減徵規定,例如買Gogoro等電動機車已免徵貨物稅,就無法享有退稅優惠。(摘自:聯合新聞網)
圖片出處:Markus Spisk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