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週稅務要聞:
- 富人買房2招避稅 被盯上
- 新洗錢防制法 必讀七件事
- 洗錢防制法上路 企業應注意三大重點
- 金融帳戶資訊交換 六國入列
- 虛列扶養人 補帶罰
- 買地上權自用宅 貸款利息可抵稅
- 房地合一稅 賠錢賣屋也要報
- 免稅門檻新制 9月起降至2,000元
- 受贈農地五年內出售 要補稅
富人買房2招避稅 被盯上
房地合一稅上路後,房屋市場出現不少「公司買、賣公司」,「左手賣右手」的交易。業者說,這是現在最流行的兩大避稅手法,國稅局已盯上,有破解之道。(摘自:聯合新聞網)
新洗錢防制法 必讀七件事
新版洗錢防制法6月28日上路,對日常生活將有重大改變,趕快來看看。(摘自:聯合新聞網)
洗錢防制法上路 企業應注意三大重點
洗錢防制法明日上路,本次修法有三項重大改變,一是「法遵程序明文化」,二是逃漏稅罪將納入洗錢罪的「前置型犯罪」,三則為特殊的「人頭帳戶罪」,提醒企業新法修正後需謹慎留意。(摘自:中時電子報)
金融帳戶資訊交換 六國入列
台版肥咖(FATCA)條款法源已生效,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昨(29)日表示,第一波商訂金融帳戶資訊自動交換的國家可能包含與國人往來密切的新加坡、日本、越南、加拿大、澳洲、紐西蘭,台商、高資產人士應注意海外資產曝光及稅務合規風險。(摘自:聯合新聞網)
虛列扶養人 補帶罰
綜合所得稅剛完成申報,不過,北區國稅局呼籲民眾如有列報扶養已離婚配偶或已死亡的親屬,致虛列免稅額或扣除額,應儘速辦理更正及補繳稅款以免受罰。(摘自:聯合新聞網)
買地上權自用宅 貸款利息可抵稅
財政部台北國稅局表示,納稅義務人、配偶及受扶養親屬購買以設定地上權方式的房屋使用權,其以使用權向金融機構借款所支付的利息,可列報購屋借款利息列舉扣除。(摘自:聯合新聞網)
房地合一稅 賠錢賣屋也要報
台北國稅局昨(26)日表示,個人交易適用房地合一新制的房地,不論交易為有所得或損失,及有無應納稅額,都應在所有權移轉登記日的次日起算30日內,向戶籍所在地的稽徵機關辦理申報。(摘自:聯合新聞網)
免稅門檻新制 9月起降至2,000元
財政部預告「海運快遞貨物通關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先前爭議較大的進口免稅門檻,仍決定從現行3,000元降至2,000元,最快9月1日上路。(摘自:中時電子報)
受贈農地五年內出售 要補稅
北區國稅局指出,雖然將列管農地回贈給原贈與人,且回贈時該農地仍繼續作農業使用,即不必追繳贈與稅並不再列管,但這類農地回贈後若短期再出售,國稅局會針對出售價金進行列管,若將出售價金轉匯予受贈人,顯然是為了規避贈與稅,一經國稅局查獲,即會被補稅處罰。(摘自:聯合新聞網)
圖片出處:Jon 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