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週稅務要聞:
- 檢舉漏稅 要有人事時地物
- 企業放貸未收息 仍要稅
- 所得扣除額查詢 範圍擴大
- 外商參展退稅憑證 新增公用事業電子發票
- 防洗錢 攜金鑽出國限額管制
- 遺贈稅 最高稅率確定上調
- 財政部要取消滯納金利息
- 鉅額壽險死亡給付 將列遺產總額課稅
- 公司收房客違約金 要報營業稅
- 健保卡查調所得資料 行了
檢舉漏稅 要有人事時地物
科技日新月異,民眾購物習慣已由實體店面轉向Yahoo超級商城、Pchome商店街、Facebook及Line粉絲團等通路下單。財政部表示,若消費者要檢舉賣家涉嫌漏開發票,得記得要有人、事、時、地、物五大事項。(摘自:聯合新聞網)
企業放貸未收息 仍要稅
公司的資金若貸與股東或任何他人,但未收取利息,或有收取利息但利率卻偏低者,國稅局表示,除了屬預支職工薪資外,應按資金貸與期間所屬年度1月1日台灣銀行的基準利率,計算公司利息收入課稅。(摘自:聯合新聞網)
所得扣除額查詢 範圍擴大
報稅季即將來臨,財政部修正綜所稅相關作業要點,在提供查詢之所得及扣除額資料範圍部分,新增球僮費、員工認股、醫療輔具的醫藥費資料等三項。(摘自:聯合新聞網)
外商參展退稅憑證 新增公用事業電子發票
在台無分支機構的外國企業來台參展或舉行商務活動時,若有購買勞務及貨物,可依規定申請退還營業稅,但須保存發票憑證。財政部近期預告,發票憑證新增公用事業開立的電子發票與高鐵票根,提醒外企據此向台北國稅局申請退稅。(摘自:中時電子報)
防洗錢 攜金鑽出國限額管制
為加強防制洗錢,財政部將預告洗錢防制物品出入境申報及通報辦法,從6月28日開始,不只外幣及有價證券,港幣、澳幣、新台幣、黃金及裸鑽都將納入限額管制範圍,出入境超額攜帶卻未申報或申報不實,就會被裁處沒入或罰鍰。(摘自:聯合新聞網)
遺贈稅 最高稅率確定上調
為籌措長照財源,立法院財委會昨天初審通過遺產及贈與稅法修正草案,將最高稅率調高為百分之廿的行政院版草案,與最高稅率調高至百分之卅的時代力量版一併送黨團協商,若順利於本會期完成修法,經總統公告立即實施,高資產富人移轉財富要多繳點稅了。(摘自:聯合新聞網)
財政部要取消滯納金利息
財政部擬取消所得稅、營業稅、貨物稅、菸酒稅、遺贈稅等五稅目滯納金加徵利息,草案將於本周送行政院審查。(摘自:聯合新聞網)
鉅額壽險死亡給付 將列遺產總額課稅
買保險避稅行不行?國稅局表示,若被繼承人生前以鉅額投保人壽保險,經查核後若被認為是屬規避稅捐的行為,就須依實質課稅原則,將該保險給付計入遺產總額課稅。(摘自:聯合新聞網)
公司收房客違約金 要報營業稅
營業人出租房屋後,因承租人提前終止租約,依約收取的違約金,是屬銷售額範圍,應併入租金收入,依規定開立統一發票報繳營業稅。(摘自:聯合新聞網)
健保卡查調所得資料 行了
財政部訂定作業要點,過去獨資、合夥的營利事業申請查調所得憑單,必須要使用工商憑證,但今年自4月28日至6月1日止,查調105年度的所得憑單,可用負責人的健保IC卡、自然人憑證。(摘自:聯合新聞網)
圖片出處:Jon 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