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分鐘回顧】本週稅務要聞

本週稅務要聞:

  • 納稅者權利法三讀 將設稅務法庭
  • 納稅者保護法三讀 每人基本生活費可免稅
  • 「納稅者權利保護法」為什麼重要?
  • 立院三讀 跨境電商須來台登記稅籍
  • 國際三招反避稅 台商當心
  • 陸肥咖條款 牽動台商金流
  • 稅務違章免罰 納入電子支付
  • 後年報稅利多 免稅額增為8.8萬
  • 去年賣房 有條件免奢侈稅
  • 拋利多 北市擬祭房屋稅補貼
  • 提升電子支付 財部鬆綁免罰標準
  • 有限合夥租稅優惠 門檻擬降至3億
  • 漏報王永慶遺產 王文洋抗罰勝訴

納稅者權利法三讀 將設稅務法庭

立法院9日三讀通過《納稅者權利保護法》,在行政救濟上給予納稅人三層保護。首先,受調查期間可以委託代理人,也可以找輔佐人陪同;其次,在稅務單位設置保護官,可請求協助;一旦走上法院,在高等和最高行政法院設置稅務專業法庭,由稅務專業法官審理。(摘自:聯合新聞網

納稅者保護法三讀 每人基本生活費可免稅

立法院9日三讀通過《納稅者權利保護法》,賦予納稅者有基本生活費用不受課稅之權利;而新法上路後,扶養親屬越多的申報戶與低所得家庭,也可享有越多的減稅利益。(摘自:聯合新聞網

「納稅者權利保護法」為什麼重要?

納稅者權利保護法於民國105年12月9日立法院第9屆第2會期第14次會議三讀通過,對於我國稅納人權保障是一大進步。本文將納稅者權利保護法的重點摘要整理如下,期望讓稅納義務人能瞭解為什麼納稅者權利保護法為什麼如此重要,並與自身權益息息相關。(摘自:惠譽會計師事務所

立院三讀 跨境電商須來台登記稅籍

立法院會9日三讀修正通過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部分條文,未來跨境電商需在台辦理稅籍登記,並刪除現行買受人免稅的門檻。預估法案通過第一年,國內稅收可達9億元,還可查課營利事業所得稅。(摘自:聯合新聞網

國際三招反避稅 台商當心

國際反避稅三武器出爐,一是各國紛紛訂定反避稅法案,二是國際間的金融帳戶資訊交換,三是國際反洗錢把避稅資金納入洗錢範圍。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林志翔認為,三武器出爐後,台商避稅將無所遁形,建議誠實為上策。(摘自:聯合新聞網

陸肥咖條款 牽動台商金流

一家台資金融機構負責人說,不少台資銀行近來都發現,許多台商與台灣民眾正想方設法趕著要在年底前將資金轉移至大陸境外。這麼做的主要原因還不是人民幣持續走貶,而是傳出明年起,台商個人在大陸的所有金融帳戶加總餘額只要超過人民幣600萬元(約新台幣2,800萬元)就會被清查。(摘自:聯合新聞網

稅務違章免罰 納入電子支付

配合金管會制定「電子化支付比率五年倍增計畫」,鼓勵我國電子支付環境,加強提升電子支付比率,財政部將修正稅務違章案件免罰標準,納入電子支付進行款項收付達到一定比率下免予處罰。(摘自:聯合新聞網

後年報稅利多 免稅額增為8.8

減稅利多來了,國內物價累計上漲幅度超過3%,達到減稅門檻,民眾於2018年5月報稅就有減稅紅利可享。財政部長許虞哲表示,因2017年度適用消費者物價指數(CPI)相較於2013年CPI漲幅達到3.06%連動標準,包括綜合所得稅的免稅額、課稅級距都將會調高,初估全國約600萬戶後年報稅可受惠,稅損約68億元。(摘自:聯合新聞網

去年賣房 有條件免奢侈稅

奢侈稅退場,今年改由房地合一制接棒,由於課稅時點不同,民眾若於2015年賣房訂定銷售契約,但在2016年才完成移轉登記,導致面臨不只要課奢侈稅、也要課徵所得稅者,財政部發布解釋令表示不課特銷稅、只課徵所得稅,也就是只適用房地合一新制。(摘自:聯合新聞網

拋利多 北市擬祭房屋稅補貼

台北市政府日提出「行政補貼」方案,無論是否為豪宅,只要符合自住用途、全國名下只有1戶、且持有該房屋一定年限以上者,就會編預算補貼民眾房屋稅。(摘自:中時電子報

提升電子支付 財部鬆綁免罰標準

為鼓勵我國電子支付環境創新,加強提升電子支付比率,並提高營業人使用電子支付工具的誘因,財政部將修正《稅務違章案件減免處罰標準》,對於電子支付帳戶進行款項收付達一定比率的營業人,將免予處罰。(摘自:中時電子報

有限合夥租稅優惠 門檻擬降至3

創投公會設立有限合夥租稅將大優惠!行政院周四將拍板有限合夥組織,採穿透式課稅的優惠方式,對有限合夥組織免徵營所稅,未來分配盈餘也分成免稅及應稅二類課稅類別,大大增加創投公會設立有限合夥誘因。(摘自:中時電子報

漏報王永慶遺產 王文洋抗罰勝訴

台塑集團創辦人王永慶8年前過世,香港渣打銀行在王家繳交119億多元遺產稅後,通知王家要歸還王永慶生前存進的1億1,485多萬備償擔保金,國稅局認為王家漏報這筆遺產,裁罰2,297萬多元罰鍰,王永慶長子王文洋不服提訴抗罰,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審理後,昨判決王文洋勝訴免罰。本案可上訴。(摘自:中時電子報

圖片出處:Jon 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