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週稅務要聞:
- 反避稅條款 子法規出爐
- 一人股份有限公司 將准設
- 樂陞條款三讀 公開收購須財力證明
- 捐地抵稅 訂成本計算標準
- 促大學設新創公司 教師持股不設限且緩課稅
- 經部爭取…財部同意 電動車免稅將再延長
- 地價稅大漲 政院兩招補救
- 會計師:3方式因應 中國台商兩難抉擇
- 房地合一2招避稅 財長要查
反避稅條款 子法規出爐
反避稅條款子法規出爐,財政部15日預告增訂《受控外國企業(CFC)適用辦法》及《實際管理處所(PEM)適用辦法》,CFC制度免稅門檻確定為年度盈餘700萬元,當轉投資公司實際分配給CFC時才課稅;PEM制度部分,則增設F股排除條款,明訂F股公司配合法令於台開立股東會等遵法行為,可不視為構成PEM要件。(摘自:中時電子報)
一人股份有限公司 將准設
《公司法》將大幅翻修,為防範公司負責人濫用有限責任的「揭穿公司面紗原則」,將從股份有限公司,擴大適用到非公開發行的有限公司;另外,未來將允許一人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可使用英文名稱,並賦予社會企業更明確的法律地位。(摘自:聯合新聞網)
樂陞條款三讀 公開收購須財力證明
立法院院會18日三讀通過《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1修正案,明訂公開收購者應提出具有履行支付收購對價能力的證明,向主管機關申報並公告特定事項後,才能進行收購,此修法也被稱為「樂陞條款」。(摘自:中時電子報)
捐地抵稅 訂成本計算標準
財政部16日發布個人以非現金捐贈列報扣除額計算標準,若未提出實際取得成本證明,土地、房屋分別依捐贈時的公告土地現值、房屋評定標準價格,按捐贈時消費者物價指數調整至土地、房屋取得年度的價值計算。(摘自:聯合新聞網)
促大學設新創公司 教師持股不設限且緩課稅
大學設新創公司,教育部政次陳良基15日召開記者會宣布「從0到1校園創新創業計畫」,將引入矽谷創投模式進入大學校院,包括鬆綁相關法令等作為,未來公立大學未兼行政職教師及私立大學教師,投資學校研發成果衍生新創公司,將不受教師持股10%之限制,另學研機構人員因學校技術入股所分配到的股票得延緩課徵所得稅。(摘自:自由時報)
經部爭取…財部同意 電動車免稅將再延長
電動車免徵貨物稅明年一月底將落日,經濟部拚再延長;財政部昨日表示,經濟部將擬稅式支出報告送財政部後會配合辦理,由於電動車的發展不只租稅優惠,產業主管機關也須考量執行成效等,因此會配合經濟部趕在落日前完成。(摘自:聯合新聞網)
地價稅大漲 政院兩招補救
地價稅大漲引來民眾不滿,行政院9日宣布採取兩項補救措施,將申請適用自用住宅優惠稅率千分之2期限,從原本的9月22日延長至11月30日,申請後可退回溢繳稅款;並授權地方政府自行訂定分期或緩繳措施。(摘自:聯合新聞網)
會計師:3方式因應 中國台商兩難抉擇
會計師認為,雖然反避稅條款上路時程未定,但未來一上路,必然會影響企業的相關會計成本及稅負;為有效因應,企業勢必得思考是否得改變資金運用策略、調整境外公司功能,甚至是改採直接投資等三方式因應;因中國也積極落實反避稅管理,中國台商恐得被迫在兩岸追稅力道間做出選擇。(摘自:自由時報)
房地合一2招避稅 財長要查
房地合一實價課稅今年上路,立委指出,外傳有民眾以高於市場價格將房產賣給自己成立的公司後再以市價售出,透過「左手換右手、高買賤賣」的方式來避稅。財政部長許虞哲說,恐屬背信行為,將下令清查。(摘自:聯合新聞網)
圖片出處:Matt Callo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