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週稅務要聞:
- 攸關地價稅負的兩個重要日子:8/31及9/22
- 最高20% 遺贈稅率將倍增
- 營所稅暫繳申報 9月開跑
- 三類資產耐用年數 研議縮短
- 跨境銷售電子勞務課徵加值型營業稅修法案之說明
攸關地價稅負的兩個重要日子:8/31及9/22
地價稅是以土地為課徵標的所徵收之一種租稅。一年之中,有兩個重要日子,可能影響地價稅負的納稅義務人及地價稅捐。到底是那兩個日子呢?(摘自:惠譽會計師事務所)
最高20% 遺贈稅率將倍增
行政院政務委員許璋瑤昨(23)日表示,9月立法院開議後行政院將送出長期照顧服務法,並以提高遺產贈與稅做為財源,稅率最高20%,較現行提高一倍。據了解,財政部傾向採取三級制,10%、15%及20%,免稅額是否調整另作評估。(摘自:聯合新聞網)
營所稅暫繳申報 9月開跑
2016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暫繳申報將自9月1日登場,財政部昨日表示,今年度起新增房地合一新制規定,前6月有適用房地合一的營利事業,須填具相關明細表;若採網路辦理暫繳申報企業,可利用暫繳申報系統上傳資料,或於10月11日前以紙本方式送交稅捐稽徵機關。(摘自:中時電子報)
三類資產耐用年數 研議縮短
為鼓勵企業投資,財政部將全面檢討縮短固定資產耐用年數,包括房屋建築及設備、交通及運輸設備、機械及設備等三大類,都列入檢討,縮短後對企業具有遞延繳稅效果,企業明年報今年稅時就可適用。(摘自:聯合新聞網)
跨境銷售電子勞務課徵加值型營業稅修法案之說明
財政部表示,近年網路快速發展,國人利用網路向在臺無固定營業場所之外國業者購買勞務(如線上遊戲、音樂等)情形日益頻繁,此類交易依現行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以下簡稱營業稅法)第36條規定採逆向課稅機制,由買受人負責報繳營業稅,同時訂有跨境免稅門檻,已然造成稅源流失情形。為解決前開營業稅問題,該部擬參考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建議及歐盟、韓國及日本等國家作法,研議修正現行營業稅法部分規定,明定跨境利用網路銷售勞務予我國自然人買家之外國業者,應於我國辦理稅籍登記,俾掌握稅源。(摘自:惠譽會計師事務所)
圖片出處:Markus Spisk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