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分鐘回顧】本週稅務要聞

本週稅務要聞:

  • 裁罰淘寶敗訴 經部要上訴
  • 企業熄燈 留意盈虧互抵期限
  • 公司納稅復查 個人不得申請
  • 人頭進口貨物逃稅 70件被罰
  • 保險科技崛起 顛覆傳統保險業務
  • IFRS 16將上路 留意租賃新規
  • 金管會:P2P不立專法 開放銀行承做
  • 列報佣金 須提示仲介事實

裁罰淘寶敗訴 經部要上訴

在台以外資登記設立的香港商淘寶公司,去年被經濟部投審會認定,其最終控股公司是阿里巴巴,而阿里巴巴在二○一○年已具陸資身分,淘寶未依規定申請轉陸資,於是裁罰淘寶廿四萬元,並命限期六個月停止或撤資。淘寶不服提告,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昨判決經濟部敗訴,撤銷對香港淘寶的裁罰,本案仍可上訴。(摘自:聯合新聞網

企業熄燈 留意盈虧互抵期限

「盈虧互抵」是企業常用的租稅優惠,但企業若因故結束營業,必須特別留意決算申報的期限,以免日後無法扣抵虧損。台北國稅局官員提醒,清算期間的清算所得應在清算結束日起的30日內申報,才符合盈虧互抵的適用要件。(摘自:聯合新聞網

公司納稅復查 個人不得申請

納稅義務人若對國稅局的處分不服,依法可提起復查。南區國稅局官員提醒,提出復查的當事人如果不能符合法定資格,會被依程序不合駁回。納稅義務人不服的案件若是以公司為主體,必須是以公司名義才能申請復查,個人名義無法提出申請。(摘自:聯合新聞網

人頭進口貨物逃稅 70件被罰

跨境快遞貨物逃稅出現新手法,海關發現,數家快遞報關業者冒用人頭進口貨物,不但化整為零享有免稅優惠,又可簡易快速通關,初步發現相關涉案件數高達70件,統統被罰。(摘自:聯合新聞網

保險科技崛起 顛覆傳統保險業務

隨著金融科技(FinTech)的發展,不只銀行業、連保險業也可能受到衝擊。根據資誠(PwC)的調查,有高達9成的傳統保險業者認為,在未來5年內,某些業務將會被金融科技侵蝕,但同時也認為,擁抱金融科技將有助降低成本與差異化。(摘自:中時電子報

IFRS 16將上路 留意租賃新規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IFRS 16)即將上路,重新定義企業的租賃行為,未來承租店面或資產的各行各業財報都將大幅調整。安侯建業(KPMG)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林琇宜指出,新的租賃定義包括可辨認資產、實質所有經濟利益和主導使用權等三大要素,企業應檢視自身的租賃契約,以免錯估後續對於財報的影響。(摘自:聯合新聞網

金管會:P2P不立專法 開放銀行承做

金管會蒐集完成網路借貸平台(P2P)方案,確定不立專法,並初步規劃開放銀行跟P2P業者合作辦理P2P業務,銀行也可自行設立P2P,近期政策拍板後,將邀集銀行及P2P業者開會,聽取各方意見。(摘自:聯合新聞網

列報佣金 須提示仲介事實

根據所得稅法,企業若有佣金支出,可在報稅時列為費用。台北國稅局官員提醒,企業即使可舉出合約支付證明,符合稅法形式上的要求,但若無居間仲介的事實,仍然不可列報為佣金。(摘自:聯合新聞網

圖片出處:Matt Callo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