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分鐘回顧】本週稅務要聞

本週稅務要聞:

  • 新稅制上路 陸跨境電商 面臨大洗牌 90%中小型跨境進口電商恐退出市場
  • 跨境電商稅改上路 線下企業大樂:競爭趨於公平
  • 跨境電商稅改上路 陸電商燒錢包稅搶市場
  • 經濟/從巴拿馬文件看我國租稅設計
  • 反避稅條款 政院下周四拍板
  • 長照保費列扣除額 財部點頭
  • 長照實物給付 最快後年推出
  • 綜所稅列報保險費 二條件
  • 產創條例翻修 放寬教研人員技術入股
  • 房地合一稅開查 3類案件必查
  • 房地合一查核 鎖定3大類
  • 商標侵權判敗 可撤商業登記
  • 房租支出房貸利息 擇優申報
  • 勞退準備金專戶結清 剩餘款項列其他收入
  • 交際支出 不得列報其他費用
  • 租屋給弱勢戶 享租稅優惠
  • 花錢買書看球賽 有望抵稅
  • 縣市合併 店名重覆可並存

新稅制上路 陸跨境電商 面臨大洗牌 90%中小型跨境進口電商恐退出市場

大陸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稅收新政於8日上路,大陸財政部昨(9)日公布一份商品清單,清單涵蓋1,142個8位稅號商品,只有清單上的商品能夠按照跨境電商零售進口新稅制進口,清單外商品仍執行一般貿易稅收政策或行郵稅政策;該份清單又被稱為「正面清單」。(摘自:中時電子報

跨境電商稅改上路 線下企業大樂:競爭趨於公平

大陸頒布跨境電商稅收新政,同時公佈適用新政的1,142個8位稅號商品(俗稱「正面清單」),業內稱,這是宣告跨境電商「免稅時代」正式終結;不過,電商喊苦之際,對傳統企業而言,此次跨境電商稅改無疑是好消息,讓線上線下企業的競爭趨於公平化。(摘自:中時電子報

跨境電商稅改上路 陸電商燒錢包稅搶市場

大陸從4月8日實施跨境電商稅改,對1,142項進口商品按貨物徵收關稅和進口環節的增值稅、消費稅,引起大陸電子商務界高度緊張。為了防止客戶流失,同時藉機搶占市場,部分電商以「包稅」方式,先「燒錢」先行吸收增加的稅費。(摘自:中時電子報

經濟/從巴拿馬文件看我國租稅設計

巴拿馬文件的更深遠啟示,就是台灣的租稅政策及設計,必須務實地考量台灣小型開放經濟體系的特性,特別要在公平與效率之間尋求平衡。單一租稅的片面提高稅率或是人為的擴大稅基,最終未必增加稅收或實現公平,甚至得不償失,因為以我國的國力和行政技術而言,事前無法防堵,事後也難以查核,反避稅條款徒法也未必能自行;更正確或聰明的作法應當「逆向思考」,朝向調降稅率的方式來擴大稅基,使本國資金不必外逃,吸引更多的富人來繳稅,從而增加我國稅收,再挹注於社會救助等,實現社會公平。(摘自:聯合新聞網

反避稅條款 政院下周四拍板

財政部日前將所得稅法43條之3,43條之4反避稅條款修正內容送行政院審議,政院安排下周一召開政務審查會,若無意外即排入下周四院會拍板,火速送立法院列本會期優先法案。官員表示,財政部是參考歐美日韓與大陸等國做法,針對所得稅法修正,增訂「反避稅條款」,這次增訂「受控外國公司(CFC)課稅制度」及「按實際管理處所(PEM)認定營利事業居住者身分」二項新規定,增訂反避稅措施。(摘自:中時電子報

長照保費列扣除額 財部點頭

過去,金管會為推動年金險及長期照護保險,積極向財政部爭取,除了現有的2.4萬元保險扣除額外,還能再多提供2.4萬元的長照保費扣除額,保險局昨天說,財政部基本上同意可給長照扣除額,但額度還待日後磋商。(摘自:聯合新聞網

長照實物給付 最快後年推出

金管會鼓勵商業保險體系下的壽險公司,研發實物給付型態的長期照顧服務;業者則表示,長照實物給付被列在研發排序第四波,比健康管理或醫療、殯葬、老年安養都還要後面,預估第一張長照實物給付保單,最快2018年才看得到。(摘自:聯合新聞網

綜所稅列報保險費 二條件

依照所得稅法,民眾可在申報綜合所得稅時列舉扣除保險費用。台北國稅局提醒民眾留意身分限制,只有納稅義務人、配偶和受扶養的直系親屬的保險費可以扣除。民眾若是幫旁系血親或他人繳納保險費,都不能列舉扣除。(摘自:聯合新聞網

產創條例翻修 放寬教研人員技術入股

經濟部近日已將產創條例翻修送交行政院,修改內容主要針對活化產業土地、強化創新研發、產業人才等面向提出積極作法。其中,因應科技部要求,考量產業鏈結重要性,放寬教研人員可持有新創科技公司創立時10%以上股權。(摘自:中時電子報

房地合一稅開查 3類案件必查

房地合一稅今年上路,僅北區國稅局首季已收到734件申報案,自繳稅額4838萬多元。北區國稅局局長李慶華表示,即日起各國稅局將展開房地合一案件查核,尤其申報「適用自用住宅優惠」、「重購退稅」及「交易虧損」等三類案件,列為必查案件。(摘自:聯合新聞網

房地合一查核 鎖定3大類

北區國稅局局長李慶華昨(6)日表示,房地合一新制今年上路,本月起將針對「申報適用自住房地租稅優惠」、「重購自住房地抵扣稅額」,以及「退稅或房地交易損失」三類案件逐案查核。若經查核有短漏報情況,除要求補稅外,還將處以逃漏額的0.5倍罰鍰。(摘自:中時電子報

商標侵權判敗 可撤商業登記

經濟部指出,為落實保護智慧財產權政策,禁止著名商標遭他人使用於商業名稱,明定商業名稱經法院判決確定後,不得再使用,逾6個月仍未辦理名稱變更登記者,商業登記機關得廢止其商業登記,以維護商業秩序。(摘自:中時電子報

房租支出房貸利息 擇優申報

台北國稅局提醒,租屋族在申報綜合所得稅時可以「房屋租金支出」列舉扣除額,藉此達到節稅效果。但必須記得不能重複列報「購屋借款利息扣除額」,以免遭國稅局剔除補稅。(摘自:聯合新聞網

勞退準備金專戶結清 剩餘款項列其他收入

中區國稅局指出,企業如果結清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在申報營利事業所得稅時,要記得把戶頭內剩餘款項列報為當年度的其他收入,以免漏報所得,日後挨罰。(摘自:聯合新聞網

交際支出 不得列報其他費用

企業為了拓展自家業務而招待客戶或送禮,南區國稅局指出,在申報所得稅時,此類支出應以「交際費」列報,並依照所得稅法規定計算限額,不得列報為其他費用。(摘自:聯合新聞網

租屋給弱勢戶 享租稅優惠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昨(6)日初審通過住宅法部分條文修正案,房東將房屋出租給弱勢民眾,租屋期間所獲得的租金,1萬元以內可免徵所得稅。(摘自:聯合新聞網

花錢買書看球賽 有望抵稅

立委提案修改所得稅法,希望在特別扣除額中增列圖書消費、藝文消費、運動消費的特別扣除額,三項草案昨天在立法院會通過付委,可望進入財政委員會審查。(摘自:聯合新聞網

縣市合併 店名重覆可並存

立法院經委會昨(6)日初審通過商業登記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解決縣市合併造成的商號重覆名稱問題,以及落實智慧財產權保護。由於法案無太大爭議,該法免送朝野協商,逕付二、三讀通過即可生效。(摘自:聯合新聞網

圖片出處:Markus Spisk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