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三讀通過建立個人CFC制度之所得基本稅額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附增訂及修正條文)

【一分鐘回顧】本週稅務要聞

立法院第9屆第3會期第10次會議於民國106年4月21日三讀通過建立個人受控外國企業(CFC)制度之「所得基本稅額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本文附上條文修正案之重點,及增訂及修正條文,供讀者參閱。

2017 新制上路(六):台波租稅協定

東歐各國以「歐洲工廠」為階段性發展策略,其中波蘭對台商而言,也是產品銷往歐盟的重要中繼站。華碩、宏碁等電子大廠於當地組裝製造電子產品,再將生產成品轉銷歐盟各國,或在當地從事維修服務,享受低廉租稅、關稅優惠。台灣與波蘭「避免所得稅雙重課及防杜逃協定」(以下簡稱台波租稅協定)為我國第32個生效之全面性租稅協定,適用後台灣在歐洲租稅協定網路擴大,將更有利於台商在歐盟的布局。

2017 新制上路(五):台加租稅協定

民國106年1月1日適用的台灣與加拿大「避免所得稅雙重課稅及防杜逃稅協議」(以下簡稱台加租稅協定),是我國第31個生效的全面性租稅協定,同時為在北美洲第一個全面性租稅協定。對於我國科技業、金融服務業(如兆豐銀行、長榮航空、華航、華碩、宏碁等)在加國經商者,可避免雙重課稅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