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是最廣為人知的全民理財工具,股市的好壞直接影響廣大股民們的消費力,甚至主政者的施政滿意度。股票投資的特性是高預期報酬、高風險、低交易門檻、高流通性。
2018年起,國內股票的股利所得課稅制度有非常重大的變革,今年2019年5月申報綜合所得稅時,將首次適用新制申報股利所得,值得存股族特別留意!
個人股東股利所得新制課稅,有兩種方案擇一計稅:一種是「股利所得合併計稅」,另一種是「單一稅率28%分開計稅」(仍合併申報)。
第一種方案「股利所得合併計稅」,所領到的股利和舊制一樣要併入綜合所得總額課稅,但可用股利乘以8.5%計算可抵減稅額,再用來抵減綜合所得稅之應納稅額,每一申報戶可抵減稅額上限是8萬元,抵減有餘還可退稅。假如某戶實際領到20萬元的股利,要併入綜合所得總額中。可抵減稅額就是17,000元(20萬元×8.5%),在算出綜所稅應納稅額後,可以再減去可抵減稅額17,000元,才是實際要繳納的稅額。
另一方面,若採「單一稅率28%分開計稅」,則是將股利所得從各類所得中拆分出來,以28%稅率單一計稅。第二種方案比較單純,實際領到20萬元股利,那股利所得要繳的稅就是56,000元(20萬元×28%)。
那麼存股族們究竟該採用那一種方案較有利呢?
答案是視個人的綜合所得稅適用稅率而定。如果綜所稅率在20%以下的人,由於綜所稅率已低於單一稅率28%,應該選擇「股利所得合併計稅」,而且此方案中還有8.5%或8萬可抵減稅額。綜所稅率在40%的人,因為股利併入綜合所得的實質稅率可能超過分開計稅的稅率28%,故多數情況下選擇「單一稅率28%分開計稅」會比較有利。至於稅率在30%的人,建議應就兩方案實際試算,擇優選擇。
圖片出處:Nick Youngson
(本篇刊載於凱基樂活投資誌2019年3月4日第00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