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分鐘回顧】本週稅務要聞

本週財稅要聞:

  • 營所稅申報 留意三大變革
  • 房地合一補稅 常見四樣態
  • 企業收租 別漏報押金利息
  • 申報海外所得 四個注意
  • 港澳所得 應申報最低稅負
  • 海關退營業稅 當期扣減
  • 委任申報營所稅 要先申請
  • 申報贈與稅 正當理由可延3個月
  • 成年門檻變 自住房屋優稅可適用
  • 自住宅贈與家人 適用優稅

營所稅申報 留意三大變革

5月報稅季即將來臨,今年營利事業所得稅申報有部分變革,財政部高雄國稅局整理營所稅結算申報書三大修正重點,主要涉及文化藝術捐贈、房地合一2.0制度、最低稅負制三大面向,提醒公司在申報時特別留意…(摘自:經濟日報

房地合一補稅 常見四樣態

民眾申報房地合一稅,留意成本及費用應核實申報,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常見有四大補稅樣態,多是在申報成本或費用上出差錯,導致被國稅局補稅或處罰,提醒納稅人注意…(摘自:經濟日報

企業收租 別漏報押金利息

公司出租財產當起包租公,要留意營業稅問題。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營業人出租財產所收取的押金,要記得設算利息,並按月計算銷售額、開立發票,不過未滿一個月者可免予計算,且如果利息金額較零星,也可按年計算押金利息…(摘自:經濟日報

申報海外所得 四個注意

報稅季又要到了,往年許多民眾申報海外所得,常不慎出現錯誤,財政部高雄國稅局盤點四大常見錯誤態樣,包括漏報、誤將不同所得盈虧互抵、海外基金轉換未計入、漏報KY股利等,提醒個人納稅人留意…(摘自:經濟日報

港澳所得 應申報最低稅負

5月申報所得稅,海外所得申報是許多人常會犯錯的地方。財政部台北國稅局表示,香港或澳門來源所得屬於海外所得,除了一申報戶全年海外所得合計數未達100萬元者,免予計入外,應計入個人綜合所得稅的基本所得額(俗稱最低稅負制)申報…(摘自:經濟日報

海關退營業稅 當期扣減

近來進出口貿易暢旺,財政部台北國稅局提醒營業人,如有取得海關退還進口貨物溢繳營業稅,記得在發生退稅當期的進項稅額中扣減,以免造成虛報進項,遭到補稅甚至處罰…(摘自:經濟日報

委任申報營所稅 要先申請

首次委任代理人進行網路申報營所稅,留意事前申請程序,台北國稅局表示,營利事業欲委請代理人代為申報營所稅者,須於4月1日起至4月30日,向委任人所在地的國稅局分局、稽徵所,申請委任代理申報…(摘自:經濟日報

申報贈與稅 正當理由可延3個月

財政部台北國稅局表示,贈與人(送出財產者)如果當年度贈與他人財產總額超過贈與免稅額(2009~2021年為220萬元、2022年起為244萬元),必須在贈與後30日內申報贈與稅,但如果有正當理由,可書面向稅局申請,申報期限可延長三個月…(摘自:工商時報

成年門檻變 自住房屋優稅可適用

成年門檻變化,也影響房屋稅課徵,財政部指出,地方政府在認定自住房屋時,會將「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等三個角色歸入同戶,隨著成年門檻下修,孩子名下的房子,從18歲開始,就能獨立視為自住房屋,享房屋稅的優惠…(摘自:經濟日報

自住宅贈與家人 適用優稅

土地移轉課徵土地增值稅時,台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原則上自住用地的優惠,只適用於「買賣」移轉的情形,唯一的例外,是賣給家人的情形,即便被國稅局認定為贈與,仍可適用自住優惠稅率…(摘自: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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