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分鐘回顧】本週稅務要聞

本週財稅要聞:

  • 企業盈虧互抵節稅 兩個注意
  • 智慧機械投抵 每年上限10億
  • 如期申報繳款 才可適用盈虧互抵
  • 企業帳面匯兌損失 不得認列當年度損益
  • 企業捐防疫物資 節稅有別
  • 企業投資損失 留意認列時點
  • 員工團險列費用 有條件
  • 多次併購 須保存資料

企業盈虧互抵節稅 兩個注意

企業欲透過盈虧互抵機制抵減應稅所得,有二點注意事項必須留意,北區國稅局指出,首先,企業所主張的虧損數,須以國稅局核定為準;其次,計算虧損數時,還要將當年度的投資獲利納入計算,抵減額度因此會受到影響…(摘自:經濟日報

智慧機械投抵 每年上限10億

為搶攻新興科技藍海,近年新增5G或智慧機械投資抵減優惠,不過仍應留意抵減金額的限制,北區國稅局指出,高額投資雖可分年度抵減,但同一年度仍有抵減金額上限,投資超過10億元以上的部分,無法適用抵減… (摘自:經濟日報

如期申報繳款 才可適用盈虧互抵

申報盈虧互抵的企業,要留意「如期申報」這項要件,台北國稅局表示,即便如期申報營所稅,但如果逾期才完成繳款,但仍屬於逾期申報,當年度恐怕無法適用盈虧互抵…(摘自:經濟日報

企業帳面匯兌損失 不得認列當年度損益

新台幣匯率仍不斷波動,外銷廠商影響年度獲利也因而受影響,台北國稅局提醒,業者每年申報營所稅時,要留意匯兌損益的認列,必須以換匯後的實際數為準,如果僅是帳面差額,不得列為當年度損益…(摘自:經濟日報

企業捐防疫物資 節稅有別

今年本土疫情爆發,許多企業也挺身而出,向醫護單位捐贈物資做公益,北區國稅局提醒,若是對政府單位的捐贈,沒有捐贈額度上限;但如果是對社福、醫療機構的捐贈,須留意若要抵稅的話,要依年度所得計算抵減上限…(摘自:經濟日報

企業投資損失 留意認列時點

企業為創造利潤而投資其他公司,難免遇到踩雷案例,南區國稅局指出,如果遇到投資對象減資、合併、破產或清算等四類情形,可以認列為投資損失減免所得稅,不過仍要留意認列損失的時間點,以免在錯誤年度認列…(摘自:經濟日報

員工團險列費用 有條件

企業若願意主動承擔風險,替員工加保團險,高雄國稅局表示,符合規定形態的保險類型,其保險費才能列報為費用節稅;而符合規定的保險費支出,還可以在一定的限額內,免視為員工的薪資所得…(摘自:經濟日報

多次併購 須保存資料

台商在海外投資,若事業體遭受多次併購,影響原有持股價值,台北國稅局提醒,此種情形務必保存各次股權變動資料,才能順利在台認列投資損失…(摘自:經濟日報

圖片出處:Jon 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