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分鐘回顧】本週稅務要聞

本週財稅要聞:

  • 企業退貨折讓 報稅有眉角
  • 企業辦尾牙 留意兩項稅務
  • 關係企業借貸 稅局緊盯
  • 單月網銷達起徵點 須設稅籍繳營業稅
  • 遺產稅限六個月內申報
  • 房東漏報租賃所得 殃及房客
  • 公益出租人 免稅額提高
  • 負責任稅務 全球租稅新趨勢

企業退貨折讓 報稅有眉角

貨物售出後有瑕疵,營業人之間約定退貨或折讓時,台北國稅局提醒,買賣雙方都要留意營業稅的處理重點,首先,對買方而言,如果已經申報進項抵減,退貨或折讓時,應額外開立憑證,並申報扣減進項稅額,否則將被視為漏稅開罰;其次,對賣方而言,取得退貨或折讓憑證後,則可以抵減銷項營業稅…(摘自:經濟日報

企業辦尾牙 留意兩項稅務

又到了歲末年終舉辦尾牙旺季,國稅局提醒企業辦理尾牙時,特別留意兩項稅務問題,首先,舉辦尾牙所取得的進項稅額,不得申報扣抵銷項稅額;其次,尾牙抽獎活動,若獎金或獎品的應扣繳稅額超過2,000元,記得要辦理扣繳… (摘自:經濟日報

關係企業借貸 稅局緊盯

近來發現國稅局在移轉訂價查核中,開始針對關係企業間的借貸加強查核,不只查過去常見的借款利息,就連提供擔保衍生的費用,也納入近期的查核行動當中…(摘自:經濟日報

單月網銷達起徵點 須設稅籍繳營業稅

透過網路銷售貨物,近年課稅規定加嚴,北區國稅局表示,網路電商的營業稅起徵點,為每月銷售勞務4萬元,或銷售貨物達8萬元,只要單月銷售額達到以上標準,便開始有設立稅籍、報繳營業稅的義務…(摘自:經濟日報

遺產稅限六個月內申報

遺產稅申報依法應於六個月內完成,但中區國稅局表示,在特殊的情況中,若是經法院指定的遺產管理人,因案件債權複雜,可以向國稅局申請延長期限,延至釐清債權後一個月內,再提出申報。官員表示,在大多數的繼承案件中,被繼承人死亡遺有財產,納稅義務人會是他的繼承人,應於被繼承人死亡日起算六個月內,完成遺產稅申報…(摘自:經濟日報

房東漏報租賃所得 殃及房客

高雄國稅局表示,當公司、事務所等營利事業承租不動產,但房東卻短漏、拒絕申報所得,此類案件查獲後,不只會對房東開罰,也會因營利事業未履行扣繳義務,一併對承租的房客開罰…(摘自:經濟日報

公益出租人 免稅額提高

內政部日前已通過修法,提高公益出租人所得稅優惠,北區國稅局表示,公益房東們在明年報稅時,要留意租金收入的月份,今年度6月至12月的免稅額可調高至1.5萬元;至於今年前五月的租金收入,免稅額則維持1萬元…(摘自:經濟日報

負責任稅務 全球租稅新趨勢

BEPS 2.0第一支柱是針對全球營業額符合門檻的大型跨國企業,其剩餘利潤的25%需分配給市場國;第二支柱主要是為了因應企業將利潤分配至低稅負國家,以及避免各國利用低稅負、過度租稅減免等優惠作為,吸引跨國企業進駐。因此,OECD所提出的全球最低稅負制,就是針對跨國大企業的母公司課徵最低15%的有效稅率…(摘自:工商時報

圖片出處:Markus Spisk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