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分鐘回顧】本週稅務要聞

本週財稅要聞:

  • 庫藏股獎酬員工 優稅三關鍵
  • 企業盈餘補虧損 減稅兩要件
  • 企業股市所得 報稅有眉角
  • 抵稅比例計算方式 二擇一
  • 兼營營業人 留意進項稅額
  • 支付員工獎金 應辦理扣繳
  • 商家費用互抵 從高計稅
  • 台商遭移籍 稅務從寬認定
  • 避稅天堂紙上公司 儘早重組
  • 合建分屋 契稅申報兩樣態
  • 贈與人過世或失蹤… 贈與稅逾繳 改受贈人承擔稅負

庫藏股獎酬員工 優稅三關鍵

企業以庫藏股獎酬員工時,須留意薪資費用認列、投資抵減計算模式不同,以便在正確的年度,享有稅務上的抵減權利…(摘自:經濟日報

企業盈餘補虧損 減稅兩要件

企業保留年度盈餘未分配,該筆盈餘將衍生5%的所得稅負擔,但可以多種方式抵減,北區國稅局指出,若企業有意以該盈餘彌補往年度虧損,必須要提出股東會同意等佐證,才能在報稅享有抵減資格…(摘自:經濟日報

企業股市所得 報稅有眉角

今年來台股交易熱絡,國稅局接獲不少公司詢問相關稅務問題。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表示,公司在股市投資取得相關所得,課稅規定根據所得類型有所不同,可分為出售股票或股份、獲配股利兩種…(摘自:經濟日報

抵稅比例計算方式 二擇一

針對兼營免稅及應稅銷售的營業人,北區國稅局指出,在計算抵稅比例時,可於「比例扣抵法」或「直接扣抵法」二種方式擇一,但採用直接扣抵法後,未來三年內都要維持此模式,不能隨意變更…(摘自:經濟日報

兼營營業人 留意進項稅額

2021年即將進入尾聲,北區國稅局提醒,兼營營業人申報今年最後一期營業稅時,記得調整全年的進項稅額,特別是年度間有收取股利所得的營業人,記得在本期申報時調整全年抵減金額,以免遭到補稅加罰…(摘自:經濟日報

支付員工獎金 應辦理扣繳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提醒,公司給付給員工各種獎金或津貼,屬薪資所得,記得要辦理扣繳,否則不僅要補繳稅款,甚至可能被處罰…(摘自:經濟日報

商家費用互抵 從高計稅

商家之間以產品或服務互相抵付,要留意營業稅規定,台北國稅局表示,營業人與他人交換貨物或勞務的行為,不僅要開立統一發票,發票上的價格,還須依時價「從高認定」銷售額、報繳營業稅…(摘自:經濟日報

台商遭移籍 稅務從寬認定

外界關注因疫情而超過兩年未入境的台商權益,財政部昨(1)日表示,在綜合所得稅申報方面,會從寬認定,若台商對身分認定有疑義,可先按往年申報方式申報;地價稅方面,申請自住優惠稅率,依規定不一定要「本人」設籍,也可以配偶或直系親屬設籍…(摘自:經濟日報

避稅天堂紙上公司 儘早重組

台商若在開曼群島、英屬維京群島(BVI)等租稅天堂設立公司、保有未課稅的利潤,未來可能將面臨歐盟經濟制裁、帳戶凍結等情形,應及早啟動企業重組,以因應現金流中斷風險…(摘自:經濟日報

合建分屋 契稅申報兩樣態

地主與建商合建分屋,留意契稅的申報規定,台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由建商出資興建房屋,但建造執照的起造人包括建商及地主,又涉及不動產交換行為,因此契稅稅率依「交換」或「買賣」之差異,分別為2%或6%…(摘自:經濟日報

贈與人過世或失蹤… 贈與稅逾繳 改受贈人承擔稅負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贈與稅原則上是贈與人(送出財產的人)負擔,但如果贈與人行蹤不明、逾期未繳稅且境內無財產可供執行,或是贈與人過世尚未課贈與稅等三種情形,國稅局將對受贈人(得到財產的人)發單補課稅…(摘自:工商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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